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如果达成不成协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证明自己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证明自己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在我国法律中到底什么叫抚养?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养父母和继父母对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婚姻法有关对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

婚姻法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 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抚养权变更之诉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管辖的规定,一般实践中直接适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中,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可能会因为子女抚养权或者离婚财产不能协议离婚的,在离婚诉讼中也可能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成为焦点,法律上对子女跟随父方和母方生活都作出了相关的优先考虑的条件,满足条件的更容易让子女跟着自己生活。


相关内容: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 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2. 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资金按约定支付后,其能支配房屋并且将房屋过户至他人名下。 3. 实践中,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完毕以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标准,故以全款公证的方式买卖...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可期待利益的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侵权行为造成未来营业收入等的可期待利益是可以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二、期待利益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谓实事求是,是指对期待利益损失的有无、大小的确定,要严...


·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因为孩子也有他的那一份。支付抚养费是应该的,就算到孩子健康成长到成年后,也是任然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一、十八岁以后还有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


·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是在正式了解过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对夫妻财产的规定以后,才算正确的,全面的了解了结婚以后的夫妻财产归属问题。所以夫妻财产并不像您想的那样,只要一结婚,那么个人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近亲结婚无效怎么起诉
    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如果说发生近亲结婚的情况,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到结婚登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起诉之前还可以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但前提是要确定改婚姻是无效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在程序上有以下几个方面需注意的:1、案件管辖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以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


·打离婚官司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打官司并不少见,由于对是不是离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子女跟谁生活等达不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这些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裁判。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好一定的证据,那现实中打离婚官司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必备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明 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这类证据主要是指身份证,另外还有户口薄、出生证明、驾驶证、军人证、侨胞证、护照、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居民...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法官往往会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进行审理,而除此之外,具体作出判决的时候肯定是会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作出判决。那而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举证期限的问题,那一般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1、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的灵活性 简易程序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在基本法律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尽量体现简洁...


·一、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合法吗?
    一、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合法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


·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恶人先告状很多时候就是说的那种出轨了还先去法院起诉离婚的人,不过此时要是满足了起诉离婚的条件,法院也是会受理案件的。那这时出轨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通常会怎么判决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一)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二...


·醉驾会影响子女政审
    醉驾会影响子女政审,但也要分情况。醉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正常情况不影响子女的政审,因为我国不实行连带刑事责任。但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么刑罚)、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子女考公务员、国企以及参军的政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结婚,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对男女最低的结婚年龄予以规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


·离婚请求赔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请求赔偿的条件包括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包括:①重婚行为。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