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汽车玻璃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我们都能够知道,作为车主来说,他们应该会给自己的爱车,缴纳划痕险,因为这就是能够保证,如果要发生刮蹭的情况,会能有一定的补偿,那么有必要买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经常发生刮蹭来说,对于车主更应该要缴纳划痕险。
汽车划痕险是车身油漆单独受损,一般为利器刮痕,如钥匙。如果车辆有碰的凹痕则用车损险赔付。划痕险投保时,是有限额的。累计赔付,普通保险金额为2000元。例如在一个保险年度,赔偿2000后,再有划痕损失,则需要自己承担。
(1)车身划痕险只保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2)车身划痕险仅仅是对于汽车覆盖件如车身、车门的表面出现划痕可进行理赔,当车身在停放时被人“恶意”捣乱,导致汽车覆盖件出现凹凸或其他破裂痕迹,就不属于汽车划痕险的理赔责任。(3)车辆在停放期间被其他车辆碰擦,如果有被碰擦的划痕,可以按车损险得到理赔。对于新车的车主而言,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爱车,投保车险最好保全保足。除了车身划痕险外,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等附加险也应考虑在内。不少车主对自己的新车会多投保一些附加险,“车身划痕险”也是其中之一,“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补充。
车身划痕险有次数限定吗
据了解,有些车主也有车身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的疑问,他们因为自身的原因,在开车的时候总是会出现多种的刮蹭事件,如果是一次两次还可以,次数多了,必然会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并要限制你的出险次数。那么,这种车身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到底是怎么算的呢?简单来说,车身划痕险算出险次数要根据车主,也就是投保人的投保情况来看。如果投保人在车身划痕损失险上或车损险上投保的金额比较多,那么,在车身划痕险出险的次数上,就比较多。当然,你所出险的金额,也就是获得赔付的金额一定要达到你投保的保费,这样一来,保费越高,每一次出险所得的越少,那么,出线的次数也就越多了。反之,一次就把自己的车身划痕损失险的保费全部报销了,那就没有下一次的出险了,保险公司也就不会针对下一次的事故予以赔付了。当然了,不只是车身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就是抢盗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或者是第三责任险等等也都会算次数,这是商业险的一种模式,除了交强险或者是其他固定的险种之外,每一种汽车车险都要算出险的次数,以避免保险公司的亏损juti车身划痕险有必要上吗?车主朋友认为自己开车很小心,车身划痕险有必要吗?划痕险其实是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一般的保险公司在新车的前三至五年都是给予上保险的,在新车变为旧车的时候一般的保险公司就不给上保险的资格了。因为车身划痕险的原因鉴定比较复杂,事故现场取证难,存在道德风险,有些车辆的划痕明明是两车刮擦引起的,有些人也当划痕险报案;有些车主觉得车辆旧了,想喷一下漆,就在自己车上划几道痕。这使得划痕险的赔付率较高,保险公司负担较大。这个时候我们就能够知道,如果对于车主来说,较大划痕险之后,那么爱车就有一定的保障,也就意味着,如果要缴纳划痕险了,车主就可以放心的将自己的爱车行驶在马路上了,如果有其他想咨询的,请随时咨询我们。



相关内容:

·民事诉讼已交费但开庭前人民调解
    民事诉讼已交费但开庭前人民调解 一、民事诉讼已交费但开庭前人民调解还可以吗? 是可以的。主要是由于: 1、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2、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


·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和土地的所有权分开的。当然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拥有的。同时,土地的使用权也可以进行出让和转让。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并不清楚。比如说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访并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同时我们对某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通过方才的法庭调查和聆听了国家公诉人发...


·私家车普及的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默认的规矩
    私家车普及的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默认的规矩了,却总有人知法犯法。国家为了杜绝酒驾行为,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条款来规范驾驶行为。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现在醉驾后果是什么?而醉驾与酒驾的定义是什么?而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现在醉驾后果有多严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二、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2、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


·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怎么办?
     一、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怎么办? 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


·交通事故致死会被拘留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能判刑吗
    交通事故致死会被拘留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能判刑吗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现在很多交通事故都是人为的,如酒驾、操作失误等等,特别是违法驾驶车辆危害非常大,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非常高。那么交通事故致死会被拘留吗?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致死会被拘留吗 1、如果是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不但会被拘留,还可能会被判刑。取保候审或判决缓刑才能出来。反之是不会被拘留的...


·小车高速倒车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
    小车高速倒车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抄告客运单位,让其受到单位的内部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的责任作出一个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