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作为个人或者是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第三方担保平台,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是个人想要组建担保公司,关于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整合了相关的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担保公司成立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三)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四)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

2、 单位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五)单位填写

1、原始材料:

2、申请报告(拟成立担保公司的名称、成立背景、设立的优劣势分析、拟成立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介绍等)

3、基本情况表

4、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

5、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内部部门设置和主要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介绍内部部门

6、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

7、主要发起人近三年有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报告

(六)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l、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3、拟任公司高管人员证明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

4、发起人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5、有关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格评审意见情况

6、拟成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7、市场主要分析

8、拟开展的主要业务情况

9、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0、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情况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特此报告,请审查。

综上所述,担保公司成立条件必须是注册资金绝对不能低于5000万元,其次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而且必须有其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不能涉及非法集资等违反法律的行为,这样才能成立担保公司
相关内容: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企业收购对于企业提高实力、扩大规模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手段,企业收购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前中后各个环节,那么如何收购企业?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有关企业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通过下文一起做个简单了解。 一、收购的准备阶段 在收购的准备阶段,收购公司确立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收购班子。一般而言,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关于公司并购定价,这里有一些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会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下公司并购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一、收益原则 企业并购收益原则,亦称效率原则,表现为两个方面:1、并购收益大于并购成本,或者并购活动能减少或避免损失和代价。2、在若干可...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一、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 企业申请银行保函只能向银行提出,其它金额机构不具备开展此类业务的条件。对于资金紧张的企业,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然后为企业做出担保,这样企业就可以从银行拿到保函了。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企业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发现将会面临惩罚,如果主动认罪及时补缴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回购的条件增加了,...


·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有法人吗
    设立的分公司有法人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


·公司法人私章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人私章要求有哪些?人们在开办公司的时候都需要刻很多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章就是其中之一。但是这种印章不同于一般的私章,在制作方面有统一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印章是不能使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人私章要求。一、公司法人私章要求1、一般的大小规格2.0cm乘2.0cm或2.2cm乘2.2cm;2、??材质上一般定的是橡胶或玻璃的,形状方形;3、字体没有具体要求,制作机构也没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股份转让,在任何一个公司中都是十分常见的一种行为,是需要我们了解一定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和流程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有哪些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有哪些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向工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即可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不一定合法,若是女性职员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那么单位就可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