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挪用资金罪罚金没收合法吗?

挪用资金罪罚金没收合法吗?刑法在挪用资金罪中没有规定罚金刑,所以被告人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刑时,不会判处罚款的,但被告人对于所挪用的资金有退赔责任,且这种责任不因受到刑罚而免除。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资金罪会没收财产吗?对于挪用资金罪只有拘役、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处罚,没有没收财产的刑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资金的行为通常在一些单位发生,一般都是公司的有权利的职员所实施的行为,因为有职权,所以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从而挪用了公司的资金,但是一般行为人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否则可能涉及贪污。



相关内容:

·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
    构成犯罪的,理所当然的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而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内容,则是由《刑法》事先规定好的。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会考虑犯罪的数额、情节等等。那么要是犯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一、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缓刑过后一般就不再执行拘役了,除非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


·串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一、串标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了吗
    一、我国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了吗? 目前并未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改动。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且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在我国有着广泛的适用空间,那么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在缓刑考验期需要遵守什么义务?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


·犯罪分子用枪打死人要赔钱吗?
    犯罪分子用枪打死人要赔钱吗?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失手打死他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要依法追...


·危险驾驶罪和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提醒注意行车安全的劝说,因为在行车的过程中如果不遵守交通法规不认真去行使就很可能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不仅会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给他人造成巨大的身体伤害,那危险驾驶罪和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危险驾驶罪和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有必要阐明以危险方法危...


·非法经营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罪处罚标准是什么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被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而即使被判缓刑也有一定的考验期,那其中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可以调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能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的起诉权是重要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私人无权行使,即不能私了。 2、如果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已自行私了,检察机关仍然...


·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行为明确列为危险驾驶的一种,当事人
    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行为明确列为危险驾驶的一种,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像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可是有些人,偏偏在酒后开车,甚至构成醉驾,单位也要对其进行处分。那么,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措施是什么? 醉驾涉嫌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