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一、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2、出租

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借用

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

4、互换

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入股是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生产,收益按股分红,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

二、农村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农村土地的流转,是因为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国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是为了土地不撂荒,让土地得到更好的综合利用。然而,区分于不同的流转方式,实际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有所不同。另外,将农村土地流转之后,当事人约定的流转期限是不能超过该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相关内容: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使用土地,但没有所有权。同时,公民使用国家的土地有年限上的规定,它根据被使用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那么,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在我国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在我国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属于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投身于自主创业的大部队中。创办新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必然就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备案这一流程。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详细的公司注册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希望能够为更多准备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的朋友带来帮助。 一、公司地址备案需要递交的资料如下: 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检察院进行退侦的目地是什么
    一、检察院进行退侦的目地是什么 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证据充足的应当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刑。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


·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国土国土面积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时会需要征收土地推荐现代化进程。为了加强征地的管理,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运行,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土地使用者提供征地补偿。那么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呢? 一、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就是租售同权这个消息,租售同权在广州开出了先河,许多地区也希望实行这一个政策,租售同权福州未来会实行租售同权吗,这个问题是您不清楚的,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租售同权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否合法
    在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神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否合法?都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 1、...


·湖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有哪些规定?
    湖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在城市的发展建设当中,无可避免的需要将老旧的一些建筑和部分地区进行拆迁改造,但是有些地区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没有到期,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征地补偿,那么湖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下面本站我们为您回答。 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不管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单位都应该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尽快的办好土地使用证书,这样才能证明产权归属。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土地面积、位置和使用人信息等,土地使用者应该妥善保管。那么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 土地使用证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更换的,需要更换的情况是土地转让或者国家对相应的证件进行更新换代,所以土地使用...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