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是指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既包括需要证明的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也包括需要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凡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证明的事实,都是证明的对象。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恰当地确定证明的范围。确定证明对象,对于公安司法人员明确具体案件需要证明的各种问题,以便有目的、有重点、有计划地调...
·电信诈骗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什么 一、电信诈骗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什么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四)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五)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没有逮捕必...
·食品监管渎职罪怎么量刑?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具体而言,本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如何认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如何认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如何认定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处罚?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处罚? 一、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处罚? 1、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分子受到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刑事办案程序 1、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
·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即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但没有明确规定坦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坦白从宽”作为一项刑事司法政策也长期被执行。 应当将坦白列为法定从轻情节,理由如下: 1、将...
·累犯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罪犯在刑满释放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再有故意犯罪的话,那这时就会被认定构成累犯。需要注意,我国对累犯的量刑是比较严的,同时也规定了构成累犯的是不能被判缓刑,同时在服刑期间也不能适用假释。那究竟累犯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累犯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
·在法律上是不是缓刑就等于不用坐牢 在法律上是不是缓刑就等于不用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说,缓刑结束后若表现良好,则不需要再执行刑罚,也不需要进行监管。若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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