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

规定是离婚之后,一方当事人相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行协议。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有主张变更抚养权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女方争夺抚养权的方法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抚养时如一方存在严重疾病、赌博、嗜酒等恶习的,相关的人民法院应积极的变更这类抚养权。如自身的子女超过19岁的,人民法院在办理时,还应考虑这类人员的意愿,判决这类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主体要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


·一、夫妻一方找小三是重婚罪吗?
    一、夫妻一方找小三是重婚罪吗? 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一、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非诉案件一般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行为,因为行政相对人,一般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在一定时间内执行,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时候,到法院...


·事实婚姻起诉是否判决离婚
    事实婚姻起诉是否判决离婚?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很可能都不会立案。事实婚姻并不必须判决离婚。事实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失效)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


·子女归谁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子女归谁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一、子女归谁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子女归谁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抚养权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


·新婚姻法表兄妹结婚是否可以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表兄妹结婚是否可以妻子与丈夫是亲表兄妹关系,在父母的包办下结婚生子,由于婚后夫妻之间经常因小事争吵,孩子辍学后,丈夫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也不与家中联系。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妻子要求解除他们之间的近亲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严重违反我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理应属于自始无效婚姻。文中妻子与丈夫系三...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在丈夫和妻子关系破裂并起诉离婚后,为了确定双方的感情状态,了解双方的情感问题,也是为了尽快结束诉讼状态减轻双方的痛苦,法院会在对双方进行调解。很多人将离婚前的调解看作是挽回双方感情的渠道,如果在调解阶段双方认清现状,不准备离婚了,法院最终不会判决离婚。因此很多人会对于调解产生疑问,离婚前必须要调解吗?不调解不可以吗?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首先,根据《婚姻法...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可以要儿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怎么上
    没有结婚证孩子上户口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才可以的。因为没有结婚证属于计划外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罚款。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缴纳罚款的单据到派出所上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