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六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部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新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80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当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的位置。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时候按照规定必须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会议议事活动用房。二、开发商违约怎么办:1、开发商违约时,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违约金作出了规定,或者法律对违约金作出了直接规定,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承担违约金。至于开发商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则可以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确定。2、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与其他买卖合同纠纷一样,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时,不仅需要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的证据,还得证明其实际的损失,否则就可能得不到违约金,或者得到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开发产如果在承诺了业主有物业用房的时候还进行出售,那么这种做法完全是违反了双方的合约,从而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而对于业主是有权利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从而让开发商受到相应的处罚。



相关内容: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也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第一种,认房不认贷顾名思义只...


·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一、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


·房龄超过20年,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贷款,银行对与二手贷款一般是要求房龄加贷款年限小于45年。一般住房贷款对于面积没有严格要求,但对于房产年限有一定的要求。一般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住房使用年限应当在15年以内,贷款的金额一般为房产评估额的50%至80%不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取得方式不同 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即可解除合同。在租赁合同中,租房期满未续签,租赁合同可随...


·离婚房产给孩子多大能过户?
    许多父母在离婚之时会协商将房子过户给孩子,以保障孩子的利益。在法律上这是允许的,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夫妻可以处置自己的共同财产,不过许多人并不知道?离婚房产给孩子多大能过户?我们将相关的知识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给孩子多大能过户? 孩子不管多大岁数,都可以把住房过户给孩子,规定是,只要孩子有户籍,就会有身份证号,就可以办理孩子名义房产证。未成年前提,需要孩子出...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不小。毕竟都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旦产生纠纷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实践中出租房屋该怎样避免法律纠纷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该怎样避免法律纠纷 1、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婚后的房子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那么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一方认为这是他单独所有的,并且房产证上面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注明产权性质是单独所有,那么就会成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所以,另一方如果拥有财产的所有权的话,需要及时登记上自己的名字,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2.房产证是买房的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一项证明,行为人拥...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时一种特殊的房屋交易活动,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就需要对转让双方进行约束,在房屋转让合同中需要落实比较的事项以此来保障房屋转让的顺利进行,那么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比较好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首先看能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其次在与相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对方一定的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因为在现实中,一般来说买房会预先支付一部分定金给卖家,故若是违约,则可能会导致定金无法拿回来,因为定金具有惩罚性质。二、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


·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购房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协议,这是您都清楚的,一份书面的协议能够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当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但要想购房协议生效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还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