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2、出租

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借用

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

4、互换

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入股是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生产,收益按股分红,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

二、农村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农村土地的流转,是因为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国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是为了土地不撂荒,让土地得到更好的综合利用。然而,区分于不同的流转方式,实际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有所不同。另外,将农村土地流转之后,当事人约定的流转期限是不能超过该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相关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肯定是存在差异的。根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在土地所有权的分类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改革的推进下,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都是可以转让的。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针对国有土地,“转让”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1、狭义的国有土地转让狭义的转让就是单纯...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为了响应或者是国家的经济建设,有时政府或是企业会对一些农田或是个人住宅实行征地,对于被征地的住户,会给予一定程度的征地补偿。由于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情况的差异,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


·浚县商铺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浚县商铺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时候不仅仅会会遇到居民房屋拆迁,有的时候拆迁的地点还会是果园、农地以及鱼塘。与房屋拆迁不同,果园等地因为还涉及到土地使用人的后续收入问题,因此果园、农地以及鱼塘征地补偿的种类要多余拆迁房屋的种类。下面以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为例介绍一下多出的补偿种类。 一、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 幼龄期 (区分树种) 30-5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 (区分树...


·五一钻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1、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系统工程,针对失土农民文化程度不高、除了务农无一技之长的实际,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培训经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培训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其培训费和技能...


·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算违约吗?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期限,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相关管理条例,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在70年左右。但是很多人在购买房产时并没有清晰的关于土地使有权年限的概念,很多房屋中介也并没有明确告知其相关内容。那么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算违约吗?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的土地超出范围的,对多占的土地要退回,恢复原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集体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有集体的村民决定,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吗?这是最近经常发生的拆迁纠纷案件,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渝怀铁路二线松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渝怀铁路就是重庆市到环化的铁路路线。它是我国西部大力开发的主要项目之一。自两千年时开始动工之后先后出台了许多关于建设渝怀铁路的法律规定以及通知消息。具体还包括有渝怀铁路二线松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所以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渝怀铁路二线松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新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


·农村承包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承包地是否可以继承?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