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二、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的区别

首先他们的审批部门不一样。劳务派遣是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人力资源是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的。

然后是运作模式,区分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最好方法其实就是看他的运作模式。

劳务派遣:帮企业工厂招聘员工并且派送员工到工厂去参加工作,你派去的员工给别人干活具体日常归别人管理。但是签劳动合同的是你和员工。然后工厂会付钱给你,而你要给被派遣的员工发工资。劳务派遣公司赚取的是一个工资之间的差价。

人力资源:帮企业招聘员工,但是一般招聘的对象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少量的企业必需人员。被服务的公司向你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后期的员工管理与工资等都与你无关。人力资源公司赚取的是中介服务费用。

首先,在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明确要求必须要满足对应的条件,而这些条件相对就比较特殊了,与注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均存在一些不同指出。其次,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除了需要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外,同时也需要经过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审批之后,最终才能注册成功,开展之后的派遣服务。


相关内容: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及国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 工程结算书内容: 第一部分:结算书的封面页,记明发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结算造价、编制单位等。 第二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结算表,包括单位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预算直接费、本年工程结算造价、上年工程结算造价、总...


·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一、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完全是可以到法院当中再次的进行诉讼活动来解决争议的,或者是申请撤销,但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做错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
    由于劳动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情况。那么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双倍工资 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都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主张从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到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其中的一倍工资在之前已经发放的,直接主张另外一...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对于我们国家出台的有关工程质保金方面的政策,我们都不是很了解,工程质保金从字面意义来看是属于工程质量的保证金,那么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呢?国家法律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下面我们将在这一方面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盗窃工厂财物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吗
    一、盗窃工厂财物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吗? 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一、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
    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劳动者,想要获得工伤赔偿的,那么首先就要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要向相关部门申报工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报工伤有一定的时限限制,具体说来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 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根据实践经验表明,在刑事案件中,为嫌疑人、被告人聘请专业律师提供辩护的,这还是很有必要的。但聘请律师肯定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那么通常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 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现实生活中,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增添了城市的现代感,但是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危险系数。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件并不少见,甚至还有砸死人的情况。那么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能够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赔偿内容都包括什么呢?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一、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部分社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