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

一、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足以说明,司法解释肯定了事实婚姻仍可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3、与配偶和他人均没有登记结婚的,但是与配偶和他人先后存在事实婚姻关系;4、明知对方存在上述情况,仍与对方登记结婚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二、遭遇重婚时怎么解决?重婚罪在法律上是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否则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受理的。但是重婚罪也是可以转化为公诉的,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公民告知检察机关控告或者当事人证据不足由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时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重婚罪属于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证明重婚罪的证据一般为以下几种:1、存在两次法定婚姻的,可在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民政机构查询其婚姻登记情况。2、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亲密照片、录像等可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3、犯罪嫌疑人之前曾自愿写下的保证书、忏悔书等证明之前存在重婚或出轨行为的证据(需要与其他能证明现在存在重婚行为证据共同提交)。4、犯罪嫌疑人有私生子的,可让居委、村委、计生部门或孩子出生医院出具的证明及相关登记资料。综上所述,现在有些男女双方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关系,如果有配偶的一方和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则触犯重婚罪,这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判定重婚罪成立,主要就是看是否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以夫妻名义生活,或者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对重婚罪当事人,最高可以判两年徒刑。



相关内容:

·一、配偶死了离婚怎么办?
    一、配偶死了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持配偶死亡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登记机关会出具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这种犯罪行为是必须被社会唾弃的。另一方面,犯罪分子既然选择了触犯强奸罪,所以必须承担犯罪的后果, 一、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1、被强奸未遂女方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强奸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


·家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
    城市里高楼大厦林立,走在路上时不时就会有高空“危险”向自己的脑袋袭来,这种情形可以归结于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可以由对个人进行素质教育进行避免。那么在家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呢?我们认为还是要通过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 一、高空坠物与高空抛物的区别 1、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


·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协商一致后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但在当事人签字之后只是成立,而不是马上就能生效,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要件才可以,那么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但必须有合法的见证人才使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就是指自己拟订的遗嘱,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有着明确的规定,由于遗嘱的特殊性,所以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的格式也有着明确的要求。立遗嘱格式便是立遗嘱的一种规范的写法,现实生活中,不少朋友都有生前立遗嘱的想法。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我们知道在父母离婚的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这里面就包括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计算孩子的抚养费。但在计算抚养费的时候,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形进行的。若日后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离婚财产有那些分割的规定?
    离婚财产有那些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


·有些男性确实在结婚以后的某些所作所为是太过于不负责任了
    有些男性确实在结婚以后的某些所作所为是太过于不负责任了,自己不仅有婚外情,而且还跟婚姻当中的第三者共同收养了一个孩子。可能有些男人冠冕堂皇的会认为小三怀孕的这种状况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所以在孩子生下来以后推脱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婚外生子男方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婚外生子男方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


·代通知金一词大家可能有些陌生
    代通知金一词您可能有些陌生,它是指工作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务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应该给予员工的一个月工资赔偿,它并非专业的法律术语,因此许多人对此应该想要得到更多的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就工作中代通知金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详细解答。 代通知金有两种: 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第二种是在《劳动...


·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 一、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离婚起诉书范文如下: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案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时候,有些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由于夫妻双方的各自收入并不是完全的和对方公开透明的,所以共有财产的界定问题上有些夫妻还是得依靠司法介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案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案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


·能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等。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