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伤致眼睛复视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伤致眼睛复视几级伤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依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眼睛受到伤害的,在医疗终结后,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是伤残鉴定。如果受害人的伤害构成伤残,则可主张伤残赔偿。眼睛伤害根据《评定》涉及的伤残级别较多,具体可有:1、眼睛一级伤残标准受害人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2、眼睛二级伤残标准受害人双眼盲目5级。3、眼睛三级伤残标准受害人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双眼盲目4级以上。4、眼睛四级伤残标准受害人双眼盲目3级以上; 或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5、眼睛五级伤残标准受害人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6、眼睛六级伤残标准受害人双眼低视力1级;或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7、眼睛七级伤残标准 受害人一侧眼球缺失; 或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8、眼睛八级伤残标准受害人一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9、眼睛九级伤残标准受害人一眼盲目3级以上;或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10、眼睛十级伤残标准受害人一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或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或眼内异物存留;或外伤性白内障。二、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2、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年人均收入×伤残等级×20)是一个综合性认定的过程,为此,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构成什么样的等级伤残必须通过鉴定明确。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3、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综上所述,伤残赔偿标准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确定,自定残之日起按照20年计算,一级伤残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的100%乘以20年,二级伤残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收入90%乘以20年,九级伤残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收入20%乘以20年,10级伤残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收入10%乘以20年计算伤残赔偿金。



相关内容: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


·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是什么?
    随之经济的发展,如今大街小巷电动车随处可见。虽然电动车的时速有法律规定不得超过20km/h,但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解开了这种限制,电动车的速度可以说也不慢,那么,电动车是不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呢,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告诉你。 一、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 如果非机动车道被占用,例如有汽车停靠,或在施工等,非机动车可以借机动车道行驶,否则就是占道行驶,...


·机动车醉驾怎么处罚
    机动车醉驾怎么处罚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如果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作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处理可以考虑跟对方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处理可以考虑跟对方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


·交通违章能不能异地处理?
    交通违章能不能异地处理?每到节假日,就有很多人选择自驾游,如果到了外地,对当地路况不熟,有可能发生交通违章。对于车主而言,有交通违章就应该尽快处理掉,否则可能影响年检。而在异地发生的违章,处理起来比较麻烦。那么,交通违章能不能异地处理?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司机朋友介绍下。 一、交通违章能不能异地处理? 目前全国可以查询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是无法处理异地违章的,具体分两种情况:1、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


·遗产移交证明的格式是什么?
    一、遗产移交证明的格式是什么? 遗产移交证明书 证明我村村民某某某(继承人爷爷)(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遗产有某银行存折一个,账号为……。 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某某某(继承人奶奶)(身份证号……);儿子某某某(继承人爸爸)(身份证号……)。 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孙子某某某(继承人)(身份证号……)。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特此证明。 某某县某某乡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章)...


·一、离婚分割车辆应如何分?
    一、离婚分割车辆应如何分? 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汽车,应以汽车的现价为基准,拿车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双方对于汽车的现价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由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质资的评估机构对汽车的现价进行评估,法院在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判决和处理。 如果在夫妻间没有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夫妻购买的车子,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离婚时,如...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


·轻微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等四种级别。其中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在处理的时候也是不一样的,那轻微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 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轻微,可以进行私了,如果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停车并作出相应措施的处理,然后报警,等待公安机关的交通管...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驾驶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