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2、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根据该《通知》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上述规定,主要考虑到孩子在哺乳期,以及其他不便由男方照顾的情况,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男方也可以主张抚养权。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一起生活,如对子女的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3、针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根据《通知》第3条的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总结起来主要有这几种情况,一方不能生孩子了;和一方生活较长时间的;一方没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患严重产染病或其他疾病的。虽然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但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旗鼓相当,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此时,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较长时间,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抚养且有能力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未成年子女十周岁以上的,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2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均要求抚养的,应当考虑女方是否已做绝育手术,如果子女跟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抚养人对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不利,一方有无子女,或者一方患病,不宜抚养子女。如果父母亲条件相当,应当考虑祖父母是否有能力照看子女。



相关内容: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一方因重婚导致感情破裂,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并同时控告对方重婚罪的,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起诉控告对方重婚罪的,不能一并审理。因为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控告对方犯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两件案件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但在一些情形下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到底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呢?若你将要办理结婚手续,那么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


·一、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


·一岁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岁孩子抚养权问题 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 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父亲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亲更耐心、细致,无疑较父亲更能胜任抚养婴幼儿的职责。 当然,二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共同生活作为一项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 过多的心理恐慌。离婚父母,...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分居多久都不会判决离婚,分居只是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判决离婚应当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处理,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夫妻之间闹闹矛盾
    夫妻之间闹闹矛盾,应该是每一对夫妻都经历过的事情。如果只是吵架的话,问题不大,过几天气消了自然就好了。可是有这样一种情况,家庭暴力,有的人就喜欢在夫妻之间挥舞拳头。问题来了,做为最亲近的人,夫妻打架受伤打人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咱们从法律角度来看。 不是所有的夫妻间打架都是需要判刑的,需要看情节,伤害程度等。 双方打架,如果造成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果造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


·在我国诉讼离婚到哪办离婚证?
    由于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程序上的不同,相关离婚证的办理也会有所差别。可是,有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的离婚证办理还是比较疑惑。那么,在我国诉讼离婚到哪办离婚证?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


·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
     有的人受电视的影响,认为夫妻只要离婚的,那么就必须要找律师处理才行。但根据实践情况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到底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因此,...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抚养权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是法定的,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时由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有关起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规如下:(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


·再婚复婚法律规定
    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一、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