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④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⑤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三、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②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③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四、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的解除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因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直接导致工程合同无效,从而需要解除工程合同。当然,如果工程当事人经过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的,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工程合同。除此之外,不管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工程合同都享有解除权。但是当事人的地位不同,那么可以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要求也不一样。



相关内容: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是多久?
    我们知道,工伤一般都是要给报销的,如果单位不管员工的工伤,员工是可以去告这个单位的,但是,一方面是工伤的判定问题,另一方面就是申请的时限问题,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1、《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劳动部关于...


·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工程施工当中各个施工项目都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以及施工标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能就会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通过与否,是工程施工完工的前提条件之一,质量不达标,需要面临着整改等问题。那么,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砖砌体总的质量要求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接槎可靠。 1)横平竖直。 砖砌体的抗压性能好,而抗剪性能差。为使砌体均匀受压,不产生剪切水平推...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我们申请离职的同时,应该要求单位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此作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那么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开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什么用?下面律师结合一个范本同您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都要请专门的人来检查,那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何修办法有哪些?地基的基正工程和主体结构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修,必须要有合理的年限,屋面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必须有5年的有效期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律图小编的看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补正材料的期间要看书面告知中有没有限定,没有只要合理期间则可,与前面1年的规定不是一回事。 二、工伤认定...


·哈尔滨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哈尔滨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一些传统的经济主体形式由于经营体制、机制的僵化和落后,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如果不进行改制就只有走上消亡的道路,在企业改制中,既涉及国有企业、也涉及集体企业,而对于职工的安置和补偿则是改制最大的难点之一,那么,哈尔滨市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经济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


·劳动仲裁委托律师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需要。代表单位应诉,就需要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在劳动仲裁期间,如果说公司方面实在是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到达的话,那么可以委托其他人进行办理,但是必须要拥有对方的委托书才可以的,没有委托书,就不能认定对方代替出庭,到时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都是由对方进行承担的。《仲裁法》第24条...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 一职;于 年 月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外企工资高,福利好,都想要去外企工作。但是偏偏有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样的行为就是压榨劳动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那么对于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员工该怎么办?下面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不给加班费怎么做?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


·烧伤工伤赔偿多少钱
    烧伤工伤赔偿多少钱烧伤工伤赔偿多少钱(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个建设项目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质量。一旦建筑工程质量发生问题,轻则破财,重则危及生命。那么到底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


·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如果双方产生劳动纠纷,会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介入,解决双方的争议。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有些员工在入职之后可能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社保的缴纳记录是可以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