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有的人为了能够工作挣钱,不惜到一些非法用工的单位打工。那要是在此期间不幸受伤的话,那么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讲,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呢?可能有些人觉得既然是非法用工,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到底是不是这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虽然这个群体仍然属于工伤人员范畴,但是基于其属于非法用工单位,工伤认定及处理有所不同。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依据本法向其本人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一次性赔偿的范围:

治疗期间的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后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

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残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注意:以上所称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赔偿过程中的其他纠纷解决: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虽然劳动者是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的,但此时按照国家的规定,也是属于工伤人员的范围内,因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与合法用工单位相比,这种情况下对工伤的处理及赔偿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作出了讲解。无论如何,我们都建议各位劳动者不要去一些非法用工单位打工,更加不要做一些违法的工作,不然的话要是不小心人身受到了损害,此时索赔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虽然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会让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但毕竟终止和解除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与解除的条件也是不同的。那到底能够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主要是要求辞退员工的单位应该给员工发放一定的补偿,而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


·员工的入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在一个新单位入职,免不了需要签订一些协议提交一些资料,特别是员工的入职协议是很多新员工入职都必须填写的,员工的入职协议对于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同时又是引起纠纷时有力的法律证据之一,因此入职前一定要对入职协议有所了解,特别是员工的入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以及需要的材料都要充分了解。 一、填写入职协议需要的材料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出现对于企业发展和个人事业都是有很大阻碍的。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劳资矛盾争议很难避免,劳动争议很多时候都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调解矛盾,那么有关劳动仲裁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是主张不了经济补偿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给付经济补偿; 简单说: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并且同意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同意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的,就应当...


·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童工作为我国社会人群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在很多地方都要受到国家及相关部门的保护。现实社会中还是有很多的热心人士,积极帮助那些正在受压迫的童工,也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手段进行解救,很简单就是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那么,有人就问了发现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一、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您最看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仅可以给人赏心悦目的心情,而且对我们的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建筑工程如果不合格,随时都有可能威胁着我们的生命,那么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关乎着百姓的安全,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面临危机时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也是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视的政府工作点。因此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至关重要,理应受到各国家省市政府的高度关注。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


·公路工程工期违约处罚金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工期违约处罚金标准是什么?公路工程工期违约处罚金标准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三倍,具体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的约定。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的基本原则为,若赔偿金额代表了在合同签署之时因工程项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业主损失的合理预测,此时的赔偿金额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都是工程施工的基本要素,若承包商没能在约定的时间里完成项目,会造成工期延误,这时根据此前约定的合同将产生相应的处...


·一般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之后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拿着有关部门开出的鉴定证明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的。当然,工伤鉴定的结果是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每个不同的部位有着各自的工伤鉴定标准。那么,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快来看看吧。 双耳或一耳要做听力测试,《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 双耳听力损失≥91dB,是四级伤残; 双耳听力损失≥8...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