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怀孕期间产假工资怎么算?

怀孕期间产假工资怎么算?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为了避免发生矛盾纠纷,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了,在怀孕期间也是不可以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产假结束后,与女职工协商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员工就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获得一定的赔偿。工伤员工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要先到相关部门作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员工会得到工伤认定决定 书,那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1、单位员工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如果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不做伤残鉴定的话,就可以去申请...


·以在劳动法中
    以在劳动法中,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口头通知。但是很多人仍然不清楚其中具体的法律规定。劳务是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日常所必不可少的。劳动者经常遇到雇主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那么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已经成立如果劳动合同解除的事实已经成立,但是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本人口头辞职,而劳动者主张是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劳动者;这应当由谁来举证呢...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赋予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也不是很随便的,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一、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可以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


·工程款要不下来怎么办
    协商,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起诉讼。对于现实中的工程款纠纷,一般以友好协商为主。施工方与发包人就工程款问题作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决工程款纠纷,但具体实践当中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确实不多,毕竟发包方若能依约定办事也不会发生工程款纠纷,施工方工程款要不下的情况。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发放工程款。如胜诉后对方不执行的,可以请求强...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


·退休人员工资怎么样算
    退休人员工资即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可以,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烦。 3、现实生活中,许多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资质,就是个人挂靠,对这样的公司最好还...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到单位工作后,双方得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后期职工离职,需要办理一个离职手续。并且,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于职工来说,这个证明是比较重要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做个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


·工伤护理费依据有哪些法律条文?
    工伤护理费是指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生活上行为上受到较大的创伤,无法行动自己照顾自己。这是劳动受害者就会根据相关条文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相关的工伤护理费用,那工伤护理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工伤护理费依据有哪些法律条文及相关方面的知识。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