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案件的财产划分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的财产划分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给予补偿原则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您看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原则当中包括照顾到女方利益的原则,但这个原则不适用于所有的离婚案件,像有些离婚案件的关键原因在于女方先出轨,那女方作为过错方,反而分割财产的时候就会照顾到男方。




相关内容: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都要缴纳,但是有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可能会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转移到其他单位或者城市工作,这样之前在公司缴纳的相应社保就要有解决措施,因此国家允许社保进行转移,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一、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离开原参保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应到原参保所在的...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离婚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可能遭遇变故,生活困难,再也无力抚养孩子,或者对孩子有虐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行为,这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那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达到怎样的要求呢?下面,由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您多少都听说离婚,而且离婚人数也在逐年攀升。有的是男方提出的,但也有女方提出的,无论哪种,最难处理的问题就是财产分配,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论哪方提出,财产的分配始终要秉持公平的原则。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财产怎么分配。? 一、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通常情况下先由离婚...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您看到这个问题,可能最直观的想法就是,主张离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就行了!是的,这个办法可能您都知道,但这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当事人,在没有其他办法的前提下,最后采取的无奈之举。笔者认为,当我们的家庭出现裂痕,夫妻感情走到尽头,总有一方不愿再继续...


·民事法官判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在我们国家如果公民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无论是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当中都是可以的,只是赔偿方式与标准不同。那么当民事法官判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 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女方所有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不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


·离婚怎么判断分居时间?
    离婚怎么判断分居时间?这是分居离婚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当事人容易忽略的地方。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夫妻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时间的,才会做出离婚判决。而关于分居时间的判断,则包括了分居时间的计算和相应证据的提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时间如何计算 (一)法律上的分居必须是感情不和导致分居 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异地工作,可能是长时间出差等等,但是作为离婚理由的...


·一、协议离婚后同居还受法律保护吗?
    一、协议离婚后同居还受法律保护吗?同居产生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但同居身份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离婚后,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能享受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关系法律也是有所保护的,只是保护的侧重点不同,通常情况下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有子女的话,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


·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时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最终也是可以判决夫妻离婚的。而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以双方...


·被取保候审要到哪里办理结婚证
    被取保候审要到哪里办理结婚证 1、双方同一城市 男女双方在同一城市是比较好办的,只要到其中一社区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办理结婚证。 2、异地办理结婚证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在外打拼,并在大城市内恋爱结婚,那么对于男女双方异地结婚应该去哪里领取结婚证呢?男女双方异地,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户籍所在地都行)。 例如,男方是上海的,女方是北京的,但两人在杭州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