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房合同未生效取消算违约吗

房合同未生效取消算违约吗?1、合同签订即为生效(除非在合同里注明生效条件,比如“双方约定本合同于乙方支付 元整本合同生效”)。2、合同内约定的起租日期不代表合同生效日期。所以您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所以您未按合同履行的算违约,承担违约责任。3、 违约金以合同为准,一般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所以你支付了押金(常理为一个月租金)并支付了租金,如果违约金合同里是一个月租金同等金额,房东需要退还您支付的租金。具体应当依照合同扣除违约金返还租金。4、合同是和你的起租时间是没有多大关联的,合同生效是要看签合同的日期,双方如果已经签字合同就生效了。起租时间只是你的合同内容,只要双方签订合同是自愿就没有问题,就看谁违约了。这个你就要给房东协商。一般的情况下房东都会同意和平解除合同的,或者你直接转租出去也可以。5、所签定的合同并没有落款日期可以协商补充,即便不补充是不影响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有一方已经履行义务,则改合同是成立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1、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第四百九十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租房合同期没到期的,单方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5、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综上所述,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或者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经履行义务的,属于有效合同,当事人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相关内容:

·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只有二手房合同签订成功才能证明二手房交易完成,合同是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甲乙双方都必须对签订的内容进行详细协商,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 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


·卖房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比较好?
    随着时代的不断更新,大部分年轻人的压力也很大,许多大学毕业生以及农村里的人都想去大城市好好闯一闯,搞出一番成就来。这样一来,租房买房的很多问题就会困扰到您,那如果在买房的时候,卖房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才比较好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篇文章。 一、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


·上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买房,一直在国内保持热潮,尤其是二套房,近年推行的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异地人士购二套房就越来越多了。那么,您都知道上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吗?下面,就让法律网站的小篇来给您讲解一下吧。 一、 上海市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 (1)二套房贷款政策 十一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大多数城市均上调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住房贷款从原来的最低首付3成(或3.5成)上调至...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含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子是一个最重要的固定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会涉及到房子等共同财产分割。有时候,双方出于对孩子的疼爱,会决定将房子赠与孩子,这样也算是尽到了为人父母的义务。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1、《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村民安置房可以买吗?
    村民安置房可以买吗? 有证的农村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农村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给孩子?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给孩子?离婚房产怎么都不能够分割给孩子,毕竟需要了解到的是离婚的时候所进行分割的是由于双方已经不存在这样的一种共同共有的关系,所以必须要对于财产进行一个分割,但是这其中并不会涉及到孩子问题了。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按照法律要求来讲是不能分割的,离婚的财产分割只与双方有关,与孩子是无关的。但是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商定好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可以在协议中明确体现,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对该...


·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房产应当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执行继承。老人未留下遗嘱情况下如果房产要户给其中一个继承人,需要其它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