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
二者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组织机构
二者的组织结构分别有三部分的区别。
(1)、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2)、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
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
3、董事会和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点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即: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以上就是“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着相对严格的要求,资本数额要求较大,但是相比较于条件宽松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着更强的筹集资本的能力,适合大型公司的发展。
相关内容: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


·公司连续亏损年底股东分红方案怎么制订?
     一、公司连续亏损年底股东分红方案怎么制订? 严格按公司法和财务规则,亏损是不能分红的。不过还是有办法。股东要知道分红其实是分钱,只要股东按出资比例拿到钱即可。可以写一股东会决议,决议不要提分红,就说公司按出资比例借款给各股东,以后公司有盈利了再拿盈利分红并冲抵此借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


·个人开公司注册资金是要现金吗
    不一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


·一、夫妻合伙企业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合伙企业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1.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合伙企业后,如果经双方协商需要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在另一方名下的,即要发生入伙和转让等涉及合伙企业重大事项,必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合伙人婚姻关系变化后可以退伙有明确约定外,合伙人婚姻关系的变化不能成为合伙人退伙的法定事由。所以,夫妻离婚时对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转让或处分必须受合伙...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法律上把我国的公民都称为自然人。并且,公司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生活中符合国家要求的自然人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由此可以看出,其实俩者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所联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能担任法人,并且公司法人和自然人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简单点:法人是一个组织、团体,自然人就是一个人.复...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在鼓励大众创新、自主创业的21世纪,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创业这个热门的领域内,并且大部分创立个人独资企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求也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也是人们困惑的地方。接下来律师将为你详细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


·最新公司法解释二全文
    最新公司法解释二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职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职权有什么规定 为了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公司会制定规定,那么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设立了什么职权呢?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者要制定一个适合公司发展的政策,董事长的利益也是最大的,有限公司不用设立董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职权有什么规定? 董事长的职权行使与限制 ?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三个法定人选之一,其由董事...


·担保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担保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担保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担保公司是指那些为专门为公民向银行借款时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为公民作担保时,担保公司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我国制定了专门法律来约束担保公司的行为,就目前来看有《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


·公司利润与归属股东利润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利润与归属股东利润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范围不同,公司股东净利润包括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净利润不包括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是指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净利润——单指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包括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净利润反映的不止是上市公司本身的净利润,还包括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净利润...


·自己的公司股权可以买卖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与股东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与股东有3点不同: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