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在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那么,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应该怎么撰写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 ?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终止劳动关系:即导致或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合同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两种:

1、合同到期;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4、劳动者退休、退职;

5、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或者补法院宣告死亡。

解除劳动是指劳动合同在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退员工的依据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依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

(2) 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辞退职工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坚持的原则:

(1)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2)企业辞退违纪职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

综上所述,在撰写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首先我们要标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和解除的原因的信息,另外,我国的法律规定,在进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不能无故解除
相关内容:

·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的承包也越来越多,可是随之带来的危险程度也逐渐加大,所以当我们承包工程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认真,不能疏忽任何一个细节,以免造成危险的后果,当我们承包光纤工程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我们给您讲一讲关于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有关事项。 一、签署合同 合同编号: 光缆施放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地: 签订时间: ...


·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谈加薪?
    薪酬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薪酬就代表着生活水平,毕竟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的好一些。有的朋友和公司的合约就要到期了,但是又不满现在的工资水平。想要和公司谈判加薪,却不知道怎么开口。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讲合同到期如何谈加薪。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


·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以酬劳的形式聘用工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承揽关系是指通过自己的生产完成一定数量的工作,与定作人形成的法律关系。那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


·人中撕裂5厘米工伤鉴定几级?
    人中撕裂5厘米工伤鉴定几级?一般可以鉴定为十级,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


·做出工伤认定对方不服怎么处理
    认定部门在对做出了工伤认定结果之后,很有可能出现一方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而此时事情总要解决,但对于很多人而言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应该怎么处理才好。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做出工伤认定对方不服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工伤索赔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工伤索赔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工伤索赔起诉的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


·一、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能双倍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能双倍工资吗?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法当中只规定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于 年 月 日同公司签订了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单位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某款。个人原因:本人身体情况不适应此工作或是要照顾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请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后,于 年 月 日前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 年 月 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调解或裁决的执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