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两种鉴定的区别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两种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常讲的“事故”鉴定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所做出的“过错”鉴定主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直接为诉讼服务,是一种诉讼活动。 二、“事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过错”鉴定是为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提供依据。 三、鉴定的启动不同:“事故”鉴定的启动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争议双方当事人,“过错”鉴定的启动...
·整容失败到哪做医疗事故鉴定 整容失败到哪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场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中有着详尽的规定,区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顾名思义是由当事人亦或者医疗机构一方首次提出的鉴定要求;再次鉴定则是由当事人不服鉴定结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再次对医疗事故结果进行鉴定,二者场所分别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二、整形失败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一、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1、死亡原因明确,医患双方没有争议,不需要进行尸检:如果是住院病人,在诊治过程中由于医院过错,导致病人死亡,医院的诊断明确,过错明显,则不必须进行尸检。如急性心梗治疗不及时、手术导致血管破裂等。 2、死亡原因不...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一、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 (二)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患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医保有什么益处? 大学生医保在方便学生看病就医,减轻高校和学生负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在保障范围内有一定的重叠。当大学生毕业到工作单位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对大学时期的医保进行停用并注销医保卡,否则社会医保不能进行缴费。那么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大学生医保益处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先,保证了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
·医疗纠纷涉及什么责任和处罚呢? 医疗纠纷涉及什么责任和处罚呢?一、医疗纠纷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
·一级医疗责任事故是什么 一级医疗责任事故是什么 第一,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第二,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主要指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造成患者呼吸和心跳停止,各种仪器和试验都未有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也出现尸斑的情况,即为医学上认定的真正的死亡,但不包括脑死亡。 第三,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主要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
·医疗过错认定的环节要注意哪些因素? 医疗过错认定的环节要注意哪些因素? 医疗过错认定的环节,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医疗的合理性因素 医疗行为的以下特点决定了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不可能有统一的判断标准。 1、医疗行为针对疾病而实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病症变化发生影响的是疾病本身的发展、人体所具备的自然治愈力与医疗行为三者的综合作用力,因此由于不同的治疗环节具有不同的特点,医方的注意义务是不同的; 2、医疗行为的一...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概念和特征发生医疗事故,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就是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这是很多人不清楚的地方,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 (一)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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