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怎么处理? 一、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安置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处理,目前,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范围主要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构成。各地对土地征用的补偿安置标准主要是套用国家标准进行补偿,补偿费普遍较低。 二、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怎么办 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政府当前对...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相关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不让继续承包怎么办?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规定于《合同法》286条,内容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合同法》第...
·国企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主体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并且已经办理了土地的使用证的情形之下,是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必须要遵守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同时还需要满足既定的条件,国企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呢?一、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及规范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一共分为四类片区,详细补偿标准如下: 一类区片 区片范围:滨城区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基本农田78000元/亩,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2000元/亩。 二类区片 区片范围: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黄河...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 一、条件: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理土地证 购房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
·前房主土地使用证不给过户怎么办? 前房主土地使用证不给过户怎么办? 一、前房主土地使用证不给过户怎么办? 1、前房主土地使用证不给过户首先可以询问对方不给土地使用证的原因,若是对方没有合理的原因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是在胜诉之后对方依旧不给土地使用证的,那么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2、房屋过户不一定需要土地使用证的,若是不需要该证件就可以过户,那么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可以了。此时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现产权人《...
·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 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 一、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房屋补偿按建筑面积算。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按照批准你的土地面...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使用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使用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拥有土地使用证的人都会发现,很多的土地使用证上面都有四至这两个字,很多人不清楚它到底代表的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接下我们将带领您一起解决有关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呢?的相关问题。一、土地使用证上应该包括什么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
·哪些情况不能转让房地产 哪些情况不能转让房地产 一、哪些情况不能转让房地产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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