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索赔单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单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索赔单的内容
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单应包括如下内容: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说明具有索赔的权利---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的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证据部分(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言叙述这个事件发生的经过以及为什么提出工程索赔,并提出索赔要求,例如人工费、材料费、工期费等等;索赔根据部分写工程索赔的具体程序,工程索赔的具体程序,工程索赔的具体程序,工程索赔的具体程序;接下来是计算部分,包括索赔总额以及各单项的计算,并出现各个单项计算数据的依据以及对证据的情况说明。
二、工程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工程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承包人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一)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二)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三)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四)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
三、工程索赔的具体程序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单一般包括工程所发生的事件,就是通常所说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和一些你想要获得索赔的数据的来源以及证据等等来获得你想要的利益;而工程索赔程序就是发出索赔通知,提出索赔报告,以及资料。
相关内容:

·砌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体结构在一些中小型城市建设中运用仍较为广泛,可是近年来砌体结构发作工程事端的频率比较高,应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就对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易发作的质量缺点进行了剖析,从质量缺点的品种、发作原因和避免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说,并提出了在实践工作中发作质量事端的处理方法,以减少事端的发作,确保工程质量,所以就出来了砌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出来,首先我们先分析其问题: 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砂浆强度不稳...


·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个商品,它的质量不过关的话,那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我们是可以要求商家对这个产品进行修理的,同样的工程的质量也是这样,当然,国家对于工程质量,保修质保金以及期限都有规定,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家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多少 1、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


·退休打工人员受伤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退休人员受到伤害
    退休打工人员受伤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原则按第一种意见处理,不能主张误工费。主要理由是:1、误工费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很好的去区分这两种关系,社会中很多人会有内退人员参加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疑问,那具体来说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内退人员参加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劳动合同是员工在正式工作前与用人单位必须要签署的文件
    劳动合同是员工在正式工作前与用人单位必须要签署的文件,在劳动合同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的权责义务。但是在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当中,由于对于法律意识的缺乏,有时会出现常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已经10年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已经10年了怎么办? 工作十年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企业不给续签,工作满10年,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定条件,你不离职,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 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也属于索赔范畴。 工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都应索赔 索赔是经济行为,而变更是技术行为,当然变更就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减,进而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有增也有减。 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但工程变更不...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


·一、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否主张双倍工资?
    一、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否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具体情况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与劳动者...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一、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合法的。拖欠公司之后可以解除原来的物业的合同。小区物业公司主要为小区内的安保、设施设备等提供服务。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有安保义务和部分基础设施的委托管理义务。 (一)小区物业公司主要的服务内容 1、小区的安全工作。安全保护义务是小区物业公司...


·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活的辞职权,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行使提前30天...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使农民工工资有了保底钱,能有效遏制和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真正为维护农民工...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同内容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您的自身福利与保障。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相信不少朋友并不是很了解,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想必也是您对于这类问题中最关心的部分。今天就请您阅读这篇我们整理的文章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