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法对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权转让通知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三、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了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您可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这样在进行债权债务转让时才会具有法律效力。此外,您还需注意的是应订立合同,在进行债权债务转让时,法律规定应通知债务人,否则视为无效。
相关内容: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约的违约金过高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的违约金数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况时有发生。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以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2、以迟延给付一...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三)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


·对于借条用打印的可以吗?
    对于借条用打印的可以吗? 一、对于借条用打印的可以吗? 借条是可以打印的,在打印版中需要借款人签字确认,并注明身份证号码,最好是有见证人在场。 借条的填写规范: 上述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法律规定借条一般几年有效期?
    借条一般几年有效期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民法典》(自202...


·2023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使用要约、承诺的规则。(二)个人债务的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 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55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2、《民法典》第445条和第456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


·个人债务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个人债务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般借钱给他人,债权人肯定是希望债务人可以力保能够及时还款。但是实际生活中,债务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多的,而这其中尤其是以欠债不还的纠纷居多。 1、是处理纠纷方式灵活。 “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 ...


·吊销10几年了注销罚款
    会被强制注销的,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罚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将进入工商的企业信用体系名单。如不及时办理解除法人黑名单,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


·欠债不还起诉需要律师吗
    欠债不还起诉需要律师吗?一、欠债不还起诉是否需要律师到法院起诉,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是当事人权利,当事人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也可以聘请律师代为起诉,聘请律师代为起诉,也只是由律师提供帮助而已,最根本的起诉权还是当事人自己的。在实践中,需不需要请律师,主要看案情是否复杂,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案情简单,并有相关证据的,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但是,如果案件比较复杂,而且证据不...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二、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


·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在保障着每一位公民的权益,如果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公职之便,将一定金额的公款挪为私人所用,就触犯了挪用公款罪,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如果挪用的金额在5000元以上,就将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