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承租权补偿款是怎样的 一,离婚承租权补偿款是怎样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房屋被国家征收,其征收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并非征收补偿的对象。承租人因出租房屋被征收而向出租人主张分割补偿款项的,人民法院不能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以征收补偿项目名称来确定具体补偿款项是否给予承租人的,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并依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按租赁合同纠纷予以裁判。(一)房屋承租权属于我国公民的可继承合法财产的范围,这与我国《继...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1、协商处理。 2、调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
·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当事人应该注意防范,以免因为合同风险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当事人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欺诈?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二...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
·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并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绪期间用于生活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债券不仅能为购买人带来利益,还能促进公司周转,对双方都是有利的。而债券还有一种叫做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人不知道这是什么,那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发行条件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一、撤销权有时效吗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
·借条合法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借条合法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一、借条合法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借 条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 二、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承担的条法律后果: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增值,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以保证债权的清偿。 2、债务人已经行使权利或已向法院起诉,但被判败诉。在这种情况下,原债权人(即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存在或已清偿,因而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但因为债务人故意造成假象,如债务人和第三人通谋或故意在法庭中放弃自己...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要看借条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两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向出借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出借人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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