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 几种:(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 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依然适用。但同时, “照顾无过错方”也是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 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离婚证据成为一令关键问题。为使自己“离婚时 权益不受侵害、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耍手段、占便宜”,离婚当 事人都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即搜集 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婚外情、重婚、不良恶习、隐匿夫妻共 同财产等过错证据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等事实证据,而能否收集到上述证据则成为其诉讼请求能否最终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关键。
相关内容: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


·对离婚诉讼的误区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对社会安定不利。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


·遇到家庭暴力你该如何保护自己
        1、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戒;
    
     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


·起诉离婚的几个问题
        一、离婚起诉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
    
      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律师代理...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
    
  ...


·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形
    

    诉讼离婚,即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在下面状况下,必须通过诉讼解除婚姻: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起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不过夫妻性生活。以上事实需要证据核...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亲发现儿媳拜某经常早出晚归,不照顾王某也不管家务,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拜某离婚,拜某同意离婚。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本案应如何处理产...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委托国内律师或者亲朋来办理离婚诉讼,从而避免亲自回国奔波之苦。其次,当事人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双方分居证据使用。签证记录是国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留下的痕迹,具有相当的公信力,这样的证据具有相当强的证明力。如果夫妻双方的签证记录显示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