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变更土地登记(过户)流程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我们可以首先进行申请登记,然后会有相关的人员进行地籍调查,并作出权属审核,然后审核通过就可以注册登记,并给申请人进行颁发土地证书
相关内容:

·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来进行调整的。要求保障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征地补偿又有什么新标准呢,征地补偿又是根据什么来计算的呢?我们给您整理以下关于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相关内容。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流转等权利,具体为: 1、依法占有和使用承包地的权利 承包人使用承包地的前提是能够对其进行占有。在此基础上,承包人在承包地上可以从事传统的耕作、种植、畜牧等生产经营,也可以为从事农业生产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例如建造沟渠、修建水...


·运输合同诉讼地的选择规定是怎么样的?
    运输合同诉讼地的选择规定是怎么样的?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办理继承。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让过户,只能办理继承。需要你亲戚写遗嘱,过世后才能办理。3.土地是不可以赠予的,即使赠予也是无效的。我国土地政策是,土地...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一、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租代征使用集体土地是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


·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一、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


·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二、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我们要把农村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分开来看。首先,农村的老房子是父母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都可继承。但是,根据《士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可以通过继承取得的,其取得要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和审批流程。二、最新的宅基地确权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


·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工作要求相关的执法人员能在与人民群众协调沟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我们知道,征求补偿是一个繁琐复杂的工作,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 一、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安阳县磊口乡的征地补偿标准为:45000元/亩,67.500元/公顷。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因适应地区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使用尤为重视,土地使用权便成为了社会聚焦问题,人们对于土地使用证的了解也是甚少。然而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这个问题存在有不少的疑问。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将在这篇文章加以介绍,能够让您更好的了解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