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违者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
(二)严禁无驾驶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严禁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违者处200元罚款。
(四)严禁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违者处200元罚款;严禁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违者处50元罚款。
(五)严禁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处2000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六)严禁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和暂扣的人驾驶,违者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七)严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违者处50元罚款。
(八)严禁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农用三轮车上路行驶,违者处200元罚款。
二、摩托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
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同时自己估计下自己摩托的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现在交规规定2000元以下损失的事故,一般不用划分事故责任。
3、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么事情就会好办很多。事故双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子。注意,去中心的时候,一定要双方当事人和双方车辆都到场才行。
4、带着现场勘查单,到了中心,保险公司的人会要求事故双方共同填写“互碰自赔协议书”(现在2000元以下的案子,一般情况都采取互碰自赔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好处是自己的损失由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不费周折)。填好协议书,与现场勘查单一起妥善保管。
5、离开中心,从此便不用跟事故对方再有联系了。将自己的事故车辆弄到自己信得过的摩托车3S店,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派人来3S店,与店内人员共同 定损。这里要注意的是,店内定损的报价出来后,保险公司会拿着这个报价回去自己审核价格。所以,保险公司最终审核通过的价格,才是其最终赔付的价格,可能会跟3S店提供的价格有些出入,一般出入不会很大。还有就是,定损之前,千万不要私自开始修车,尽量维持事故原状。
6、定损后,就可以把摩托放在3S店里自己回家了。一两个工作日后,保险公司会电话通知定损结果,然后再去3S店确认签字,签完字,就可以修车了,如果对保险公司定损结果不满意,就千万不要签字。
7、修理费用由自己先垫付,等车车修好,3S店会开具发票。带着发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以及之前的协议书和勘查单,前往快速理赔中心报账,报完帐,整个流程就走完了。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违法驾驶摩托车的八种情形,各位可以适当的了解注意一下。当然要是驾驶摩托车上路的话,一定不要有这些违法的行为,不仅自身会受到处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会大大的增加。
相关内容: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遭受交通肇事而导致人身受到侵害,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检察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按照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机芯判处刑罚,此时,代理律师在确定满足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缓刑的条件之后,可以提出缓刑请求。 一、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


·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是否启动?
    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是否启动?常年因工作四处奔波的人们不难发现,在大城市中的客运交通非常便利,形象也非常好,但是来到一些比较小的城市相比较后,车辆还是出于比较落后,还会出现乱停载客的现象,也许是因为地区经济的发展因素,所以今天我们就带来了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是否启动这个问题,方便您的交通出行。 一、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启动 根据邵阳市政府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企业改...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一、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要交违约金的,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但是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法定过错可以根据工作年限每年支付股东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因为因为股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工作,与普通劳动者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而解除合同合法的,本身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
    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 您都知道,房地产商将房子建设完成之后,应该由相关的质监部门对房屋的质量及其使用年限进行检查和鉴定,交通工程也是同样的道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工程建设完毕后,应该由交通运输局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的检查。那么,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及其职责边界。 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 ...


·路边停车被贴罚单新规罚多少钱?
    路边停车被贴罚单新规罚多少钱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违章停车罚款标准其实并不统一,每个城市有自己的...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 如果仅仅谈到出租司机收入的减少,可能很多人还能够理解...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


·合同的违约金要交个人所得税?
    合同的违约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合同的违约金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应税所得包括以下11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自然人)因对方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


·被别人故意撞我车判刑吗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


·进行房屋租赁土地使用金是否需要交纳?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拥有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他们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或者进行其他投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的信息,那么,进行房屋租赁土地使用金是否需要交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进行房屋租赁土地使用金是否需要交纳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土地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