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装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装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房屋的装修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会和承接装修的施工方签订一个装修合同,合同里面就装修中的具体细节会进行说明,同时也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违约的情况下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即违约金的约定。那装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以下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装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可以与装修公司可以自由约定,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的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式,但违约金有一个上限,即最高不能超过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的30%,如果超过这个标准,违约方固然因违约需要付违约金,但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调低违约金的金额。二、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装修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相关内容。合同的违约金并没有具体的金额规定,但其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实际损失的30%,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约定了过高的违约金,但在实际违约情况发生时,法律并不支持这个数额,可以在当事人的申请下进行调低。
相关内容:

·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虽然我国允许变更合同,但此时也要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话,自然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而变更了合同之后,其实也会涉及到一个效力问题。那么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的承诺与否(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双方在没有达成新...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合同解除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当很多人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内容时就会选择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分类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解答,请仔细阅读。? ? 一、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条文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


·违反买卖合同约定如何处理?
    违反买卖合同约定如何处理?违反买卖合同约定处理方式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原则是“没约定,就法定”...


·约定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多少?
    约定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多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了哪些方面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了哪些方面(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可以找居委会协调,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决。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常口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原、被告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等;3、租赁房屋系合法出租的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房租赁证等;4、原告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比方租金收条、打款记录等;5、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样的
    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样的 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会按照受害人实际收到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惩...


·招标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招标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招标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其实招标代理合同纠纷也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是有很多的。常见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今天我们给您收集整理了关于这四种方式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招标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


·合同到期离职申请怎么写?
    合同到期离职申请怎么写? 合同到期离职申请怎么写? 首先,离职申请应该这样写: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xx年x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我于20xx年从学校毕业就来到了公司,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我对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帮助和进步深表感激! 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