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

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后,需要先对其实施的具体行为做出严格的认定,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犯罪的话,才能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责任。那么您知道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吗?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它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意伤害罪中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其二、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白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
1、过失致人重伤与意外事件致人重伤的区别
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他人重伤的结果是否能够预见、应否预见。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行为当时的情况来考察。
2、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构成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3、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如果行为人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导致了他人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不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行为人定性。
三、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失爆炸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理。
过失致人重伤的不属于什么重罪,因此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是特别重,根据规定最高也就是给予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实践中对过失致人重伤罪进行认定是很重要的,若没有经过严格的认定,那么是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相关内容:

·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中的内容往往是对刑事犯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条文不同。那么具体说到寻衅滋事罪,您知道其刑法条文的内容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吧。一、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


·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
    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监视居住跟刑事拘留两者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不超过七天,对于三类情形的可以延长至三十天,需要继续羁押的,须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而监视居住是对不需要的采取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其出入居住场所的强制措施,其通信、会见均会受到限制,并需遵守一定的义务,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一般来...


·贪污罪未遂如何判定
    贪污犯罪也是分为了中止、未遂与既遂的,在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需要先对犯罪形态做出判定,那么您知道贪污罪未遂该如何判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贪污罪未遂如何判定 所谓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一)其特征是: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


·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细分标准是什么?
    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细分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依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据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爆炸罪指的是过失地引发爆炸物,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本...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


·抢劫罪的上诉状的范文
    对于抢劫,很多国家都将其定义为犯罪,在我国更是对于抢劫犯罪有明确的法律惩处制度。对于抢劫罪,法律的量刑有两个判定条件,而对于抢劫犯罪的行为人来说,一份抢劫罪的上诉状也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抢劫罪的上诉状范文。 抢劫罪上诉状 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族,××文化,无业,户籍地址:×市×区×村×队×号,身份证号码:××××××。因本案于×年×月×日被抓获,同时被刑...


·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应开除吗?
    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应开除吗?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不一定会被开除,具体的规定如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刑事抗诉不愿抗的原因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不愿抗的原因有哪些? 1、以改判作为刑事抗诉的唯一标准,致使应当抗诉案件不敢抗诉 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抗诉工作总方针,一些检察院不能够正确理解、把握方针的实质,不能正确掌握坚决与准确的辩证关系,片面地强调抗准,错误地将法院能否改判作为抗诉的唯一标准,一些地区的案件质量考评标准还将抗诉支持率、抗诉改判率作为考评加减分的...


·酒驾拘役被关在哪服刑?
    酒驾拘役被关在哪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


·过失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过...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食品的监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国家专门成立食品监管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就应该承担其工作职责,如果在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且情况严重的就要立案侦查了,下面我们来为您具体说明一下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食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