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条款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从而严重地影响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我国的不良债权处置市场逐步放开的情况下,对这一条款的不同理解会造成案件的裁决结果有天壤之别。现就各种情况下对本条的适用提出拙见,以就教于高明。
(一)依据立法本意,债务人抗辩权
根据本条的立法本意,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权,仅限于债权人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这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对这债权转让的行为没有任何主动的选择权,只是被动地接受了债权转让这一事实,其对债权人的抗辩也就当然地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而债权人已经从受让人处取得了债权的对价,从而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债务人只能向受让人进行抗辩。民法典对这种以通知的方式向债务人告知债权转让事实的情况,还作出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的规定。这正是为了稳定在转让后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撤销的除外条款规定"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无论是否撤销,都不会影响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和债务人的实体权利。而如果债权人的行为有任何瑕疵,使得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受让人都可以向让与人进行追偿,从而也保证了受让人的权益可以不受损害。
(二)依据实践,债务人抗辩权
在实践中,有一种情况与民法典规定的情况不同,不能完全照搬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在债权转移的过程中,债权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债务人发出了债权转让的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局面向债权人和受让人承诺对债务转移不持异议,并且承诺按照原合同或者债权转移的协议约定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也同意履行其担保义务。但是在债权转移后,债务人却千方百计地想赖掉这笔债务,其中最常见的手法说是在受让人后来的诉讼中,提出让与方的过错,以此为理由证明其不应该承担归还债务的义务或者担保义务。这种作法在实践中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其他复杂的原因,还往往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从法理上进行分析,这是一种新的违约行为,是完全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
1、首先,债权人和受让人的共同通知应当视为一种要约,这咱要约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对于这样的要约,债务人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自己的承诺或者抗辩。但是,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任何抗辩而是做出了履行义务的承诺,担保人也明示或者在确认通知上签章认可,则应当视为承诺。根据民法典要约承诺制度的规定,这应当认定为新的合同关系成立并且生效。在其后的履行或者诉讼活动中,如果债务人不能证明受让人在债权转移的过程中有过错,则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不能进行其他的抗辩。
2、其次,债务人或者其担保人以让与人的过错向受让的提出抗辩也是不妥的。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承诺制度的要素的情况下,要求受让人承担让与人的行为的后果也产不公平的。同时,从诉讼程序法的要求上来说,债务人主张让与人有过错,应当申请让与人以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以便于法庭查清事实,确定责任人,作出公正的判决。但是在实践中,债务人往往采用的方式是自己不主张追加让与人参加诉讼,却以让与人的过错为由要求法庭支持自己不承担清偿债务或者担保的责任,而不少的法庭有这样的情况下也不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就直接进行审理。这种作法造成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一是案件事实不清或者完全错误,造成判决错误。二是严重地加重了受让人的义务,要求其承担让与人的举证责任。三是由于当事人的缺位,使得受让人如果在诉讼中败诉,其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为他需要另案向让与人追偿,而让与人究竟有无过错,只有在另案的审理中才能够确定。如果在另案中让与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受让人的权利会受到严重的侵害。如果在法庭对本案的审理中,能够追加让与人参加诉讼,则可以有效地避免这样的情况的发生。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给您做的具体分析。债权人在债务转让的时候,要明确的将债权转让信息告知给债务人,也就意味着,从告知消息开始,债权人已经退出了该债权,从而,债务人的抗辩权利仅仅是针对债权受让人,不能针对原债权人。
相关内容: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网络诈骗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不难见到,只要是人们会网购,会使用手机上网,会在网上办理一些相关涉及金钱方面的服务的话一般都会遇到,只不过有些人很谨慎,不会受骗,而还有些人就不一样的了,比较粗心,这时候就会受骗,那么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网络诈骗钱能不能被追回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


·存款证明怎么开?
    我们知道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或者国资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银行,将钱存入银行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时我们就需要存款的证明了。而对于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农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开立,每个银行所需的资料不一样,可以提前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需要准备的资料。如本人因故无法前来,也可授权他人...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 (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原则上应同时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抵押给我行,以防止股权价值落空。股权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目标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其股权有公开交易市...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不少人担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贷款。其实,您不必担心,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但是,作为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讼理论而言,民事执行的前提是既判力的形成和执行力的产生。既判力的表现之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性。就单一之债...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一、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 1、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那么就是利好。 2、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行为人是可以把手中的债权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债权也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的同意吗?这个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 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恶意欠薪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恶意欠薪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欠款人法院也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如果被告地址不祥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公告期为两个月,被告的答辩期间为十五日。开庭以后被告不到的话还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被告。公告期满后,法...


·催收贷款的歪曲事实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催收贷款的歪曲事实侵犯名誉权怎么办?遇到催收贷款的歪曲事实侵犯名誉权的情形时可以投诉,贷款逾期后,部分网贷平台的暴力催收情节较为恶劣,从而很容易对借款人的个人隐私权与名誉权造成侵犯或者损害,这时借款人可以直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向当地银监局进行投诉与反馈,总之,借款人向一些比较权威的网贷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后,自己的问题大多都会得到的相应的解决,而监管部门也会对乱象较多的那些违规的...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债务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还债,除非债务人没有遗产,债务人去世后,后果只能债权人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


·上海市醉驾罚款多少钱?
    上海市醉驾罚款多少钱?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二、如何考虑醉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