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一、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的确,“无抵押贷款、无担保贷款、当天放款”是这类贷款骗局最大诱惑力所在。由于银行等正规机构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而许多借款人资质尚欠火候,所以常常被拒之门外。社会上的一些骗子就利用了这一点,使许多人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那么,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又称为信用贷款。借款人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向信贷机构申请。信贷机构根据个人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由于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所以该类贷款的利率比有抵押贷款的利率稍微高一些。
一般而言,选用银行、贷款公司等正规的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比较安全。目前花旗、渣打、平安等银行都设有此类业务,方便借款人办理。
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
5、在经办机构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5、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申办程序比较简略,提供上述相关的资料,然后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等待银行审批回复就可以了。
二、如何辨别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
像上面所说,社会上许多金融机构都设有无抵押物无担保个人贷款的业务,那该如何辨别其中的真假呢?我们这里给您支上几招。
1、利用网络虚拟性骗登广告,撒网钓鱼。
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在各类网站上刊登或利用短信息群发无抵押贷款广告,多采用极低利率为诱饵,目标直指急需贷款但通过正规银行渠道无法实现的借款人。这是最多类型的骗局。
2、混淆视听,步步设局,套取信息资料。
“无抵押贷款”、“网络签约客户”等为近年来出现的新名词、新业务,一般群众对此较为陌生。从网友反应的特征来看,犯罪分子利用人将信将疑的心理,多番电话联系,迂回反复,步步套取个人信息资料。犯犯罪嫌疑人从受害人处套取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密码后,完全可以进入受害人的网上银行帐户,并操作交易,直接转走受害人账户资金。
3、远程操控,异地作案。
在骗子调查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网络的跨地域性,往往采取异地作案的方式,上网发布广告、无主手机号码、取款地等都不在同一个区域。在涉网“无抵押贷款”诈骗中,犯罪嫌疑人始终未露面与受害人接触,均采用电话联系方式,而恰恰有不少人轻易相信,从而上当受骗。
4、电话联系,隐身作案。
涉网“无抵押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始终未露面与受害人接触,均采用电话联系方式,不愿意直接面谈。这是在正规贷款程序中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所以,选用正规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比较安全放心。仅凭一个电话或者一张身份证,任何正规机构都不会放款给借款人。此外,如果申请机构在办理的过程中,向你索要不必要的高额费用,你也应该引起警惕,很有可能是一个骗局。
综上所述,关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我们要注意,这种贷款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利率是比较大的。而且,在进行使用这种贷款方式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对贷款的机构进行辨别,以免上当受骗,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内容: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1、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贷款到期后3年,如果银行没有向你追索,则你可以自动免责 2、借款人与银行擅自更改借款条款,并且没有通知你。如借款金额增加,借款期限延长等。超过你原来责任部分可以免责 3、借款人还清贷款,你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当然就自动结束 二、借贷介绍人要不要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从父亲...


·什么是公司债务承担
    什么是公司债务承担 一、什么是公司债务承担 公司债务承担是公司债务的移转的一种方式,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实践中公司债务承担最容易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混淆,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


·怎么打借条
    借条主要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


·欠钱不还除了起诉还能怎么办?
    欠钱不还除了起诉还能怎么办?1、欠债不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其银行卡,需要起诉人提供欠债人银行卡号码。待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法院执行他们的财产。2、如果在案件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3、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疫情期间延期还款会上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为此,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及时向相应的金融机构申请,避免影响征信记录。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一、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留置权的前提是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也是卖方占有交易物,这就造成双方不存在担保物,无所谓担保,留置权也就不存在了。根据司法实践,留置权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但不包括买卖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含义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


·遇到一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一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先调解;如果一方不接受调解,或者调解失败,就必须开庭审理,如果胜诉,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在什么时间内将钱还到指定的账户...


·欠钱判刑后仍然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判刑后仍然不还钱怎么办?欠钱判刑后仍然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此类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并且此时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
    公民在有欠债的情况下,如果一直不偿还,那么债权人很有可能就会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财产保全,其实也就是查封债务人的财产。那现实中,要是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


·抵押物灭失债权是否灭失 一、抵押物灭失债权是否灭失?
    抵押物灭失债权是否灭失 一、抵押物灭失债权是否灭失? 抵押物灭失不代表债权灭失去,债权终止的情形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