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国家政策规定

一、国家政策规定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我国法律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强制性规定,因此关于年终奖的发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内部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年终奖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

二、年终奖的发放形式

1、有保证的奖金

如外企普遍采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2、浮动的奖金

如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目标奖(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

3、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浮动的奖金,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三、年终奖的发放额度

1、奖金的发放额度,企业一般自己根据情况调整,通常,开始时额度小一点,比如,占工资总额的5%-10%。当整个系统运行的比较有效、平稳时,会加大额度,有些企业的奖金额度,比工资还要高,甚至达到工资的150%。年终贡献大小按比例计算。但实际上和原则会有出入,这其中直属上司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对奖金产生直接影响,使奖金有10%-30%甚至50%的上下浮动。

2、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发放形式,一般也会有不同的奖金额度计算方法,一般的公式是:奖金总额的决定方额×奖金计算比例系数(如8%)。

3、还有一些企业使用另外一个公式:奖金额=基本工资×a%。其中a是企业自己规定的,根据实际销售额超过目标销售额的比率分成不同的档次。

四、年终奖的发放规定

1、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

2、提前离职该拿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3、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4、年终奖不能拖欠。

全文围绕了“国家政策规定年终奖什么时候发”这个问题,分别回答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发放形式、发放额度以及发放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年终奖,不仅体现了该单位的良好人文关怀,还可以让职工能开开心心回家过个好年,简直两全其美。除了年终奖,企业还可以适当组织集体活动,或者在其他方面发放福利,比如各种代金券等等。





相关内容: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规定,定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相应的享有孩子的探视权。离婚时,可以约定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支付。具体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必须支付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


·最新投标书模板 相信大家都知道,对于很多法律文书来讲,都是
    最新投标书模板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很多法律文书来讲,都是有一定的格式模板的,那么这个投标书模板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这个投标书该怎么写,带来相关模板一份。 投标书模板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


·一方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方出轨离婚小孩怎么判主要看孩子的年龄大小。根据我《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2周岁以下孩子判给母亲,2周岁以上的孩子判给母亲和父亲的可能性都很大,主要看哪一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妻子有出轨行为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判给父亲的可能性比较大。10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子女尚未成年的话,则此时解除婚姻关系不影响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一、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目前允许。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


·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如果夫妻离婚,并且家里也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此时是绝对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即使子女由一方实际抚养,但另一方也要支付抚养费。不过,通常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有哪些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