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是怎样的

一、医疗损害的含义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构成要件

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

医方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包括: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诊疗活动;

2、违反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实施医疗行为;

3、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

4、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及知情同意义务;

5、未尽法定的病历管理义务;

6、未尽使用合格医疗产品实施医疗活动的义务;

7、未尽合理检查义务;

8、未尽保护病人隐私义务。

三、医方的上述过错造成患者以下损害后果

1、死亡。

2、身体损害。

身体损害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组成人的身体的躯干、肢、组织及器官受到损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发挥的。二是虽然表面上并未使患者的肢体、器官受到损坏,但却致其功能出现障碍。如大脑受药物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碍。

3、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是指医疗损害所导致的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对患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四、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两个层面进行。首先应由赔偿权利人证明事实上因果关系存在,如果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不存在,案件以赔偿权利人的败诉结束。如果已经证明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再由法官判断在法律上是否有充分理由使医方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在认定法律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应当运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来认定。因为相当因果关系说强调判断因果关系的客观标准是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取决于社会的一般见解,它要求判明原因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在通常情形下存在联系的可能性。这种判断要求法官依一般社会见解,按照当时社会所达到的知识和经验,只要一般人认为在同样情况下有发生同样损害结果的可能性即可;其客观依据在于事实上这种原因事实已经发生了这样的结果。

五、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通过以上的介绍,您应该对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中医疗损害的含义以及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有了个初步的认识,我们今后碰到医疗机构不作为或者医生不尽医生的职责,那么要掌握相关的知识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如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江苏省昆山张浦医院能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鉴定又被称为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专业机构对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过程中受伤程度的一种证明,单位不提出认定或鉴定申请的,职工可自行提出。昆山张浦医院能做工伤鉴定吗?在医院治疗的相关资料都可作为证据,但医院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只能由劳动部门进行鉴定。以下是昆山市工伤鉴定相关规定。 一、昆山工伤鉴定过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召开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研讨会,并发布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疗产品的概念)本解释所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要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而引起...


·2023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虽然病人都需要仰仗医生的治疗才能够脱离疾病的折磨,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发生患者不满医生的某种行为而与其发生了极为激烈的争吵,甚至还出现了殴打医生或者其他医院工作人员的现行,这样的医患纠纷并不在少数。那么,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3、健全技术规范...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 性别:女 民族:汉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医院院长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0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2014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


·怎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
    怎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很多医疗纠纷的当事人都会因为最后的赔偿问题而闹上法院,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权,涉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24、和29条的规定,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来说: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单位,医疗损害...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


·医疗过错赔偿范围都包含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范围都包含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赔偿的范围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或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解释》还规定了营养费和死亡赔偿金...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有一定标准,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者导致三名以上患者受伤等,对于重大医疗过失,医院方面承担主要责任,要在发生后尽快的上报医疗卫生管理机构。由此造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会对医院相关人员问责。 一、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通常有下面三种: 1、比如医生在手术中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但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


·起诉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基本事项 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处理?一、依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有四种解决方式 1、卫生行政部门依职权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处理; 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处理; 4、医疗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在以上四种方式中,行政机关的处理内容包含医疗损害是否构成及构成几级医疗事故等问题,但不含对赔偿等民事责任的处理。后二者包含民事责任的处理,但不包含行政机关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