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一、鉴定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二、鉴定人员: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三、鉴定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以上便是对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的呢这个问题的简单介绍,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想要进行医疗鉴定的朋友对医疗鉴定已经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当然进行医疗鉴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进行医疗鉴定的。所以在准备做医疗鉴定之前可以咨询律师,让律师分辨一下是否可以进行医疗鉴定。





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保外就医和程序是什么?
    有许多的犯了法的罪犯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有着严重的疾病等,可以去申请保外就医,但是由于是罪犯,为了防止罪犯为了逃避在监狱也作假去申请保外就医,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对于保外就医的规定以及申请的审批程序是十分的严格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保外就医和程序是什么? 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② 原判无期徒刑...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 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如果不幸遭遇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具体到赔偿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来进行确定。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有什么特点?有哪些流程?下面让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一、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的特点 1、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损害责任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在医疗期内,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则符合条件的则也还是允许解除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对单位来讲就太不公平了。而此时符合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往往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情况如下: 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


·微整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2、及...


·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石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一审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根据我们前期调查取证及刚才的庭审活动,针对本案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 被告对原告的整个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理由如下: (一)强行拉拢原告进行手术治疗 本次医疗纠纷的起因或者首发地是---市某某医院,2011年3月31日,...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 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1、医保定点医院指的是社保部门指定的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医院也可以自行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院,只需经过医保考察,并符合医保的要求即可成为医保定点医院,从而为本区域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只要凭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2、医院一般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两大类,其中甲类医院又可以分为一等,二等和...


·个人诊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个人诊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也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其中很明显的就是我国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我国除了一些国立的大型医院,社会上还出现了相应的许多私人医院诊所。国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就诊机构。不过在就诊的时候还是会发生一些特殊问题,从而引发医患纠纷。那么,个人诊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个人诊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
    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医疗事故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事故类型,当然,出现医疗事故之后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追责和事故的处理的。不过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我们采取的具体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


·出现医疗事故找谁判定
    找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的医患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在这之中有患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所欲的患者都是弱者;也有医院的问题,着医患关系之中医院作为具有强势地位的一方没有很好的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承担好责任。那么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