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医疗纠纷救济的准备工作
首先,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明文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为了避免医院修改病例和更换药品,患者或患者家属一旦认为发生了医疗事故,就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要求封存有关物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还应要求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交由医疗机构保管,待鉴定或法院诉讼时共同开启。
其次,把医疗纠纷诉诸法院之前,最好咨询有关的医学专家,避免浪费维权成本。医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在纠纷中患者很难把握医院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目前患者乱投诉的例子很多。据周宇君介绍,启动医疗鉴定和诉讼程序花费很大,目前在我国一般第一次鉴定的费用是2000元到10000元,而重新鉴定的费用会更高,法律诉讼阶段还要有相应的代理费等。
最后,患者或患者家属应注意保留与院方就医疗纠纷发生争议时的谈话内容,以补充自己的维权证据。
我们遇到了医疗事故后,如果我们或者医院处理不好的话就有可能会发生医生和病人的纠纷。对于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我们国家有专门进行处理的有关部门,这样达到和平解决医疗纠纷问题的目的,但是您依然需要有所充足的准备才可以得到满意的处理回复的,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



相关内容:

·医保已报销还能起诉吗
    可以。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报没报医保报销,都不影响去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只不过如果当事人要到法院去起诉,就应该去主动退回医保所报销了的医疗费用,否则,事后报销单位也会向当事人追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


·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


·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A,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医疗事故中因为赔偿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而当事人具体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就显得很重要。实践中,大部分的人都是会就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书写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的时候却不知道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 起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


·医患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和解 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
    医患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和解 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 (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 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如果医院不积极解决,患者...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


·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医疗过程中,因医院治疗不当等原因导致患者遭受意外伤害或意外死亡而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当事人,由于对医疗过错鉴定时间的忽视而错过最佳鉴定期,致使申诉的失败,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针对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出以下相关法律资料,以供您参考。一、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快速的生活节奏里,总是有加不完的班做不完的工作,某企业因为员工过劳得病的新闻也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在员工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与员工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1、法律对员工医疗期的具体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


·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项目
    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项目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现为过失,要么是疏忽大意,要么是过于自信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 现在因为医疗纠纷引起的案件不断增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就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双方无法对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话就会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公正性,有一定的证据意义。如果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呢?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


·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