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嫌疑人怎样聘请律师

从犯罪嫌疑人所能享受到的权利中知道,此时他们是可以依法聘请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的。当然,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究竟犯罪嫌疑人怎样聘请律师才好,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一、犯罪嫌疑人怎样聘请律师(1)侦查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一名至两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将告知情况记明笔录。(2)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记明笔录。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明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者律师姓名直接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意见及时转送到该律师事务所;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由亲友代为聘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聘请意见及时传递到该亲友;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但没有指明具体聘请对象和代为聘请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为其聘请律师。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说明。二、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程序(1)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前告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明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时间;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在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人民检察院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决定不派员在场的,应当出具同意会见证明。受委托的律师凭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会见证明或者由人民检察院派员陪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3)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在场的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职责是:告知律师遵守监管场所和有关机关关于会见的规定;当律师询问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内容超越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范围,或者违反监管场所和有关机关关于会见的规定时,有权制止或者中止会见;可以记录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到底犯罪嫌疑人怎样聘请律师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介绍的很详细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一个律师都擅长打刑事官司,当事人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该怎样来选择,才能找到一个好的刑辩律师提供帮助。若有必要,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帮助。



相关内容: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诉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肋骨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个建设项目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质量。一旦建筑工程质量发生问题,轻则破财,重则危及生命。那么到底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 劳动合同上要求收取押金的情况是不合法的,至于需要几份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最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3、通过起诉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很多员工如果找到了比较稳定的工作都会持续干到自己
    很多员工如果找到了比较稳定的工作都会持续干到自己退休后就可以直接领取退休金度过晚年的,但是有些时候也会有的员工发现自己临近退休了而合同却已经到期,此时如果单位有意愿续签就不会有任何的争议,但是不愿意续签的话就应该向其所有合理的补偿。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接近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通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有期限限制,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需要及时考虑续签或是做其他,一般公司不签或是降低劳动条...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活动时或者相关工作所受到的伤害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的亲属,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具有依法申请工伤的法务义务,那么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法律上对工伤认定有着怎样的规定,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一、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但标准也需要有人落实才行,总结起来还是一句话,工程质量的控制还是得依靠具体的主体去落实,去实行,最终还是要靠人去执行。为此,我们需要知道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有谁,那么,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工程质量控制按其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 前者是指直接从事质量职能的活动者,后者是指对他人质量能力和效果的监控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