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一、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纠纷,常见的包括侵权和违约,也即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一)医疗侵权之诉的诉前证据准备
医疗侵权之诉,患方需要证明与医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并发生了医疗损害;医方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诉前证据准备应以此证据责任分配为依据。
1、患方的证据准备
(1)证明存在医疗关系的证据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证明医疗关系存在;化验单、检查报告、处方等其他证据也能证明存在医疗关系。
(2)证明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
病历、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都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化验单、检查报告,尤其是有前后对比的化验单、检查报告也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
(3)证明物质损失的证据
主要是收入证明、医疗和其他费用凭证,赔偿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证据
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虽不是患方的举证责任,但准备证明医疗过错行为的证据,对主张的成立,诉讼请求的实现是有利的,也是必要的。
患方在诉讼前通常无法收集到主观病历,对案件事实的判断肯定是不全面的,即使如此,患方也不可采取盗、抢等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病历,否则将可能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2、医方的证据准备
医方准备的证据主要是病历资料和共同封存的实物,如患者的医疗过程涉及到其他医疗机构,也包括其他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对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说明性书证准备。
医方在准备病历时,要注意保证病历的原始状态,任何改变病历资料内容的行为,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医疗过错无法认定的,都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一般认为,医方提供了病历资料,并不能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因此,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认为是医方的举证义务。
在涉及到输血、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医疗纠纷中,医方应准备证明血液及制品、医疗器械和药品来源的证据(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如纠纷涉及到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执业的合法性,医方应准备证明其机构和人员合法执业的证据。
(二)医疗纠纷违约之诉的诉前证据准备
医疗违约之诉,原告需证明其与被告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谁主张谁举证。
在患方为原告的医疗纠纷违约之诉中,常见的情形是因患方认为医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时患方应准备证明医方违约的证据,医方应准备证明无违约的证据,其他证据准备与医疗纠纷侵权之诉没有什么区别。
在医方为原告的医疗纠纷违约之诉中,如解除医疗服务合同诉讼,医方需准备证明其与患者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并准备证明应当解除合同的证据。单纯以欠费证据,解除合同,很难得到裁判支持,医方应准备患者疾病痊愈或无继续治疗必要,本合同项下的医疗可以终结的证据。
医疗纠纷违约之诉通常也需要进行鉴定,但这时的鉴定,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谁举证谁申请,不再是医方一方的义务了。
由此可见,在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方面,所涉及的医疗知识、法律知识等专业知识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当事人,尤其是患者由于受到个人知识水平、个人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影响在整个诉讼的过程中往往会处于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医患纠纷一旦引起,应当及时积极地寻求相关机构和律师的协助。



相关内容:

·辽宁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辽宁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一、和解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侵权责任法》61条),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如果医院...


·最新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行医的行为,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会被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也就是需要对行为人量刑处罚,那么此时最新非法行医罪的标准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


·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的法律原文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 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案件持续引发热议,北京又创新推出了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程序,让更多市民放心,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速度,那么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结果,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编写呢?下面就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的相关内容。 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有哪些要求?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有哪些要求? 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有哪些要求? 第一点、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 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 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


·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针对案件的一些专门性问题,需要通过法医司法鉴定才处理,法医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对人体的损害程度进行鉴定,而后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结果,从而对案件的一些问题提供法医鉴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想要做法医司法鉴定的,需要符合法医司法鉴定的条件,在法医司法鉴定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进行鉴定。 一、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行医罪。既然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到底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近年来,医疗纠纷在各大网站都曾出现过,有些医疗纠纷演变成了医闹,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为了给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指导和依据,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也是不断出台。有了法律条文,就可以依法解决纠纷了,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医疗纠纷转化为医闹的事情的发生。但是究竟有哪些和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呢,可以到本文了解详情。 一、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


·医学生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医学上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