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一、政府债权债务的定义: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即地方政府债务。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尚不能举债,因此中国的政府债务即为国债。
二、政府债务的分类:
按偿还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公债。
按发行地域划分:可分为内债和外债
按发行的方式:可分为强制公债和自愿公债
按发行对象:可分为货币公债、实物公债和折实公债
按发行主体: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
按用途:可分为建设公债和财政公债
按流通性:可将政府债务划分为上市公债和非上市公债。
三、政府债务的特征:
政府债务作为一种财政分配的特殊形式,与财政分配的其他形式相比较,有其特殊性:
1、双重性
政府债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特殊形式,其收入列入政府预算,由政府统一安排支出,还本付息由政府预算列支,是财政分配的特殊形式,属于财政范畴。但政府债务又是利用信用形式,按照信贷原则,以偿还为条件的资金分配,属于信用范畴。因而政府债务具有财政与信用的双重属性。
2、信誉性
政府债务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政府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主导者和管理者,具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及权威性。政府债务的发行是以政府信誉和国家资产作担保,因此,具有较高的信誉。
3、灵活性
政府债务是根据某一预算年度或某一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而发行的,其发行规模和范围,偿还期限和形式都可以灵活调剂,只要经过政府批准就可以。而政府收入的其他形式,如税收和利润上缴收入,则要根据法律规定和财政体制的确定,获得固定收入,不太可能大幅度调整变化。相比之下,国债更具有灵活性。
4、有偿性
政府财政收入的其他形式,或是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取得,或是凭借财产权利参与收益分配获得,都是无偿的。但政府债务是利用信用形式,按照信贷原则,到期需要偿付本金和利息的有偿分配,政府与债券持有人之间是债权与债务关系。
四、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格式:
政 府 债权 债 务 确 认 书
直接/担保,类
本单位于×年×月×日因××项目向××银行,或××单位/个人,直接,担保,借入人民币××万元~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偿还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尚欠债务本金××万元。现附上有关资料~请予以审定确认。
附件:
1、直接,担保,借款合同
2、历年归还本息原始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实施项目的立项报告及有关批文
4、确认为政府债务的其它资料
申报单位:,盖章, 确认单位:××财政局 法人代表:,签名,
申报时间: 确认时间: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一份有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债务债权的凭证,我们提醒您,拿到确认书时要先确定相关的条款与资料是否无误,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公章是否以及盖上。要清楚相关条例才与政府交易,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相关内容: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合同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成立,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违背了生效要件,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所以也存在生效的特殊情形,取决于被借用的人是否知情,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一、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并未直接规定借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从法理上来看,如果有关合同的...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大部分人都知道在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这关系到偿债能力的问题。而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虽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那么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吗?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分析起走,那么债权转让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
·起诉书欠钱不还怎么办?
起诉书欠钱不还怎么办?起诉书欠钱不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怎么办?
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怎么办?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可以去法院诉讼或者私底下找股东进行协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怎么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欠条可以说是在借贷关系中使用的比较多的了,但是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因此在具体书写欠条的时候,也不太清楚究竟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从而导致写出来的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一)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分公司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
·申请鹤壁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鹤壁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一、无抵押担保贷款的定义
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 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具体证明材料要看是什么银行和申请的那种类型的无抵押贷款类型)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
·发行公司债券的周期要多久
发行公司债券的周期要多久一、发行公司债券的周期要多久
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发行公司债券首先需要公司内部做出决议,制定方案,然后准备材料等到证券管理机构申请,经过审核后,核准的才可以正式发行债券。
《证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您都知道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很多人不明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个人债务呢?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存在个人债务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以其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所欠的债务,并且该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是夫妻一方、不包含另一方,该债务由夫妻一方财产承担偿还...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那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集资诈骗
(一)定义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