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

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不需要归还本金,投资者想要收回本金,需要借助流通市场。

2、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是否支付,支付多少,视企业的经营情况而定。

3、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并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虽然吸收直接投资有以上的优点,但也存在如下的缺点:

1、资金筹集缺少周密的计划。由于小企业资金需要量不明确,缺少量的规划,筹集的资金太少,企业不能正常运转,筹集的资金太多,则降低了资金的利用效率,使部分资金闲置,得不到更好的运用。

2、股利分配政策缺少统一指标。因为通过股权融资筹集到资金,企业盈利后,公司发放给投资者的股利没有一定的标准,其股利分配有一定的随意性,无法给投资者提供保障,因此使投资者失去信心。

3、资本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二、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是企业融资的一种基本方式,其优点可以概括为:

1、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偿还。

2、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

3、风险很少,由于既不用偿还本金,又不用支付固定利息,实际上不存在不能支付的风险,因此风险很少。(4)能增加企业的信誉和借贷能力。

4、发行普通股时,通过普通股的主权资本筹资,可以使公司免受债务人及优先股股东对经营者施加的某些限制。

5、公司可用普通股的买进卖出来临时改变公司资本结构。

发行股票也有缺点,主要是: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高,一般来说,股票融资的成本要大于债券融资的成本,不同的股票增加发行,往往会使公司原有的股东的参与权渗水。

作为小企业,要想进行股票融资,一般不能在主板市场上进行,只能在中小板及创业板市场上进行,因此中小板及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对中小企业的股票融资意义很大。

中小板,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发展比较成熟的中小企业,其条件还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的,可以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型企业。

三、发行债券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表示发债企业和债券持有人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有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

债券融资的优点是:融资成本低;便于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可以为股东带来财务杠杆利益;有利于股东保持控股权。其缺点是:财务风险大;限制条件多;融资数量有限。一般不适用于非上市企业。

此处时间点不知道听的是否正确,请教务老师确认,谢谢。

四、银行借款

向银行借款是现在小企业筹资的一个很普遍的债务筹资方式。向银行借款,有以下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企业向银行借款,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金。

2、资金成本低。利用银行借款筹集资金,利息可以税前支付,税前利润减少,应交的所得税也就减少,而且借款利率也较低。

3、借款弹性好。企业与银行可以直接接触,可通过直接商议来确定借款时间、数量和利息。在借款期间,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也可与银行协商,修改借款的数量和条件。

但是小企业在银行借款方面往往存在着种种限制,也存在着固有的局限性:

1、借款条件高。要获得银行借款,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保证。当前银行大幅度减少信用贷款数量,绝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或担保,小企业资产较少,很难有足够的抵押品。

2、财务风险高。银行借款有固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企业到期必须足额支付,小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时,无力归还借款,滞纳金和利息往往使企业负担不起。

五、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就是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账款所形成的企业常见的信贷关系。

商业信用筹资的有利因素:

1、商业信用是一种极其方便的筹资方式,买卖双方都可受益。

2、操作灵活,信用规模适度,同时能达到巩固经济合同,加强经济责任的效果并有利于竞争。

3、筹资成本低。若没有现金折扣或企业不放弃现金折扣,以及使用不带息应付票据,则企业利用商业信用筹资并不产生筹资成本。

4、企业一般不用提供担保,限制条款少。

商业信用筹资的不利因素:

1、商业信用筹资使企业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

2、受生产和商品流转周期的限制,一般只能是短期信用,还款压力大。

3、商业信用筹资受外部影响较大。

六、政府扶持资金和财政补贴

我国在严格划分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明确的社会目标和财政资金的用途设立两类专项基金,一类鼓励科技创新和失业人口的创业,例如,政府对专项科技成果的采购基金、教育和科研基金、失业人口和小企业的创业基金;另一类帮助降低市场风险,例如,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特殊行业的再保险基金等。这些基金可以循环使用,大部分属于一次性补贴。设立专项基金有严格的管理要求,需要在基金设立之前先行明确资金拨付的数量、用途、对象、支付方式和补贴方式、拨付项目的资格标准、审批、监督以及管理机构的职责。

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财政补贴的应用环节是鼓励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小企业出口等。主要补贴类型有就业补贴、研究和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

对于小企业来说,除了上述6种传统筹资方式外,还有其他筹资方式。比如民间借贷、股权质押、融资租赁、应收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让售、典当融资、代销商品和来料加工等。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这些方式是相对传统的筹资方式,相对于小企业来说,发行股票是个较好的选择,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偿还,而且风险很少,由于既不用偿还本金,又不用支付固定利息,但是小企业发行股票筹资投不能在主板市场上市,只能在中小市场上市。



相关内容:

·离婚共同债务被执行人是谁?
    离婚共同债务被执行人是谁?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所有,那么该债务的被执行人就是该债务分割方。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


·债务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吗
    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提前得到实现,然而因为约定还债时间没到,有的债权人就不愿意接受。那么债务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提前还债吗?就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债务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吗 之所以设立债务的履行期限,其主要法律意义在于债的履行期届满,开始诉讼时效,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构成债务人迟延;在债的履行期内,如债务人提出履行而...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


·借条名字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
    借条名字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是留置送达或是送达给被告同住成年家属,则要等到开庭时,看被告是否到庭,被告如果到庭...


·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凭借条起诉嘛
    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凭借条起诉嘛 一、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凭借条起诉嘛? 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凭借条起诉,起诉只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应该怎样认定借条效力
    应该怎样认定借条效力 一、应该怎样认定借条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 一、调查债务人财产的方式包括: 1、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3、对被执行人人身及住所进行搜查,搜查是调查被执行人来产状况的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威慑被执行人的有效措施。 4、查询银行存款、车辆登记、房产及土地登记情况。 5、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可根据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到证券公司期货营业部查询其持有股票、期货持仓情况。 二、财...


·姐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姐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2、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3、胜诉之后,...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来授权处理,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一、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债不还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涉及刑事责任,因此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因为欠债不还而作出违法行为的,则构成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欠债主要涉及民事纠纷且不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若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且态度坚硬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若有欠债请及时归还或者与债权人协商以宽限返还时限。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每月2分利合法吗
    不合法。民间借钱利率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的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民间借贷2分半利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故其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