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重视,他们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即只需取得房产所有权就万事俱备了。但是,我们告诉您而这是不同的概念。若对此不加以重视可能会存在隐患。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2、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以上就是的我们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的问题做出的解答。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得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包括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过户)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三大方面。我们提醒您,在获得房产使用权后,一定要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相关内容: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国家征地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二、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当今社会,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讨论土地的使用证,但是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很少再听到关于地契的相关事项,似乎这是以前比较常听到的。那么,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就是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


·鉴定中心地址
    鉴定中心地址 宝山区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如下: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43弄2号3层 源正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地址:富锦路922号(近铁力路地铁站) 交通事故赔偿伤残司法鉴定法律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复旦大学司法鉴定宝山 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樟岭路22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二、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


·福建征地补偿新标准
    福建征地补偿新标准 当下,我国经济水平发展越来越高,为了完善福建省区域规划,使总体大于部分功能之和,我国出台征地的需要,并且对于福建省被征用土地的公民给予最合理的补贴,不仅会补贴用地,还会对被征用土地的公民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福建征地补偿新标准。 福建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及拍卖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土地闲置的情况,这不利于土地使用率的提高,加剧了人地矛盾。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部分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 1、土地闲置超过两年;2、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


·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能提起诉讼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当发生纠纷时,您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去选择如何解决纠纷,合同对救济途径没有约定的,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能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能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一、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租代征使用集体土地是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


·房屋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
    房屋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1、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2、依法登记的土地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


·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对于分公司来说,他们的经营业务的范围就是进行房屋的买卖,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也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所进行的。《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欧庙镇(15个村):李湾村、石湾村、曾垴村、刘口村、康湾村、王树岗村、柳林桥村、张西村、文垴村、郭河村、陈河村、张东村、胡河村、梁西村、梁东村;尹集乡(1个村):尹集村;卧龙镇(4个村):街东村、街西村、新建村、谭庄村。牛首镇:大李营村、刘古岗村、竹条村、熊营村、兴隆巡、李马村、汤岗村、九冢村(张营村)。 补偿标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