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说到解除婚姻关系,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就是指夫妻离婚。当然,在我国,不管夫妻最后是通过哪一种方式离婚的,都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条件?

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婚姻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自愿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家庭编的一项基本原则。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但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上,不少人对婚姻自由的理解,是缺乏全面认识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当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婚姻关系,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夫妻关系,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即可以无需任何其他理由而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

夫妻感情破裂,且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人民法院应准许当事人离婚。这是在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因此,在当事人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国家和法律对公民婚姻关系的存亡进行干预,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为主要标准来决定干预结果的。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

3、其他条件

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如: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

二、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1、进行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通过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4、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司法实践当中,男女双方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很有可能会损害对方的利益,继而产生纠纷。因此在处理这方面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至于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婚后一方出轨取证怎么操作
    婚后一方出轨取证怎么操作 一、婚后一方出轨取证怎么操作 1、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 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


·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都有哪些
    诉讼离婚中,想让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才行。而有的时候也会同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此时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才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到底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都有哪些?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都有哪些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婚已经司空见惯,有的选择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选择诉讼离婚,但是,不论以何种方式离婚,必然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甚至如果夫妻双方婚后生有子女,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为各位介绍一下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


·给家人拍照有没有侵犯肖像权?
    现如今智能手机的流行,不仅让拍照功能的手机热销,也让更多的人爱上摄影。人们习惯于将孩子或家人的照片随意发到网上或设置成头像,有的还将住所和孩子的幼儿园、学校暴露无遗。很多人都知道未经别人允许就拍摄视频或图片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那如果是给家人拍照有没有侵犯肖像权呢? 一、给家人拍照有没有侵犯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


·一、如果是夫妻自愿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
    一、如果是夫妻自愿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如果是夫妻自愿离婚分割财产的分配就按照双方的意愿来进行就可以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的话,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形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双方拟定一个离婚协议,在拿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至于子女由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都是自愿的行为,只要您协商一致,怎样分配都是可以的。万一协商不成的话,就双方共...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有的人不满足结婚条件,但为了能够结婚而隐瞒一些事实,这种情况下缔结的婚姻一般是无效的。而对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


·喂奶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没喂奶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要看协商结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


·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原告或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当然即使在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官也是需要对离婚案件作出处理的。但法律中同时允许被告可以不出庭支持诉讼,那到底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一、夫妻离婚公告送达多少钱?
    一、夫妻离婚公告送达多少钱? 大概几百元左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前款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之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一、离婚父亲抚养费怎么办,是必须支付给孩子吗?
    一、离婚父亲抚养费怎么办,是必须支付给孩子吗? 离婚父亲抚养费应当按照夫妻离婚协议中的商议条款执行,抚养费一般是按照支付方每月收入20%到30%支付,抚养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低于非抚养方工资的5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除非夫妻之间有过不需要支付的商定,因此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给孩子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哺乳期内的子女
    哺乳期内的子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在恋爱双方决定结婚的时候,男方家迎娶女方一般是要出彩礼的,彩礼的多少就由当地的风土人情来决定了。如果双方结果未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要回一部分彩礼的,那么法律对离婚时彩礼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新《婚姻法》彩礼退还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