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一、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也是保全债权的重要方式。
依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减少的行为,主要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自己的财产,债务人放弃未到期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等,但不包括债务人放弃赠与、抛弃继承等不增加自己财产的行为;二是债务人的相关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也即债务人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减少后就缺少足够的资产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债务人减少自己财产后仍有清偿能力,就不能认为对债权人形成损害;三是要在规定时间之内行使,即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常用法律条文及索引
《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1999〕19号 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 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条文,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已经有了一个基本了解,当自己在生活作为债权人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情况发生时,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让子的的权益受到保障。同时我们提醒您在与人发生借贷关系时,要了解借款人的人品,同时留好借款的相关证据,这样即使权益受到侵犯也能更容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 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居间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现住址: 委托方由于__企业生产_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特委托居间方向出 借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 _元(大写) 。 经过双方协商,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方全权委托居间方办(理)借款相关事宜。 二、委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居间方交付贰...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人们借的网贷还不上咋办?
    人们借的网贷还不上咋办? 在互联网金融的国家政策导向的春风中,人们逐渐意识到网贷的有利可图,于是互联网借贷平台数量急剧增多,但是平台质量则是良莠不齐。由于没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常会遇到人们接待还不上的情况。那么,人们借的网贷还不上咋办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们借的网贷还不上咋办呢? 1、产生罚息 这是金钱上的损失。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


·如何打债务纠纷的官司比较好
    很多人在遇到债务纠纷,准备找律师帮忙打官司的时候,都会问律师,自己的官司胜诉率有多高。其实,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要看怎么打、证据多不多等因素。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打债务纠纷的官司呢,而在债务纠纷官司中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如何打债务纠纷的官司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我国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但是赌博欠...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上述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 公司债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 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原则上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一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和公司债额度; 3、对于合并口径内发行的可转化债...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告他?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告他? 一、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告他? 朋友欠钱不还通过委托律师递交起诉状,起诉他。自己的朋友欠钱不还,还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进行: 1、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


·存款数额在多少以上达到非法集资标准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近年来,由于公开融资的难度较大,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选择非公开发行的债券融资进行融资。同时,虽然国家要求债券发行公司对其进行备案。那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 《债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


·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
    一,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后,义务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认定诉讼时效已经中断,还是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新确认?这关系到对于我国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理解。我国采用第二种模式诉权消灭主义。也就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有诉权,但是消灭了胜诉权,就是说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债务人还款后又反悔,就失去了诉讼时效抗辩权。《最高人民法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