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在哪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
1、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2、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二、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 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 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 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 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三、两者的联系
1、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虽有这样那样的区别,但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进行转化,但转化方向单一:
2、《公司法》18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解散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无法通过协商机制解决的,应将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以及两者的之间的关系,两者在清算的原因、程序以及清算组成员等多个方面都不同,解散清算一般情况下都是企业自己决定进行清算,而破产清算多半都是被动的进行清算,这两者清算里面所包含的法律问题比较多且复杂,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相关内容: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破产撤销权,是指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


·合伙企业清算后的财产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是现在企业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通常是由几个合伙人发起的,对于企业的债务承担着连带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出现了债务的话,各个合伙人是要用自己的全部资产对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如果合伙企业开不下去了,要破产清偿的话,清偿的顺序应当是怎样的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企业破产了怎么办?如果企业破产了的话,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请专门的人员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进行一个清算,最终得出一个企...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一)清点、保管企业财产;  &n...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一、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权利人对权利的拥有应是排除其他干扰,从取得之时起即所有,除非有其他相反意思表示。如若权利须依靠不断申请、主张才能证明所有,稍有懈怠权利就可能丧失,那么社会制度的稳定性将荡然无存。 当然...


·破产清算法人没钱怎么办
    破产清算法人没钱怎么办 公司要是严重资不抵债的,此时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但要最后进入了破产清算的,那么才会导致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果此时,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没钱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破产清算法人没钱怎么办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股东的财产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是,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或者是一人公司,是有可能的。但是公司不还贷款,肯定是要上...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破产无效行为则是针对民法通则、合同法中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在破产程序中的表现特点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相对而言,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并无创新内容,而破产撤销权则建立了新的法律制度,所以本文重点论述撤销权。 《民法》与《合同法》中均规定有撤销权(下称民...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是否有效?破产程序终结前企业所签合同的效力又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一、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是否有效? 1、如果你们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在公司没有注销前,作为你们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在法定公告期内进行债权申报,在公司破产的财产中进行清偿。 2、只要你们公司破产,不...


·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
    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加快,大大小小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然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时刻都有企业在兴起,也时刻有企业面临破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应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也不是无偿的。那么,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我们为您解答。 一、破产费用包括哪些? 破产费用包括: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一、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法》第一百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