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休眠存款?

所谓“休眠存款”,就是指长期没有交易记录的个人存款。其中,一部分是“有主存款”,另一部分是“无主存款”。

目前,在我国因存款人死亡而导致的“无主存款”归属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比如自然灾害后,一些遇难者“无主存款”问题,各银行对如何处置和归属定性问题尚无涉及。

  我国唐山大地震后,落实震亡储户存款的工作进行了8年才基本结束。其中,相当一部分震亡存款交还给了震亡人亲属。但不能查实的账户,或历年来沉淀在银行的“睡眠账户”中的资金,则被银行列为“营业外收入”,这是现在国内银行业通行的做法:把长年未动的活期账户先列成“应付账款”,再列入“营业外收入”,当储户支取时,作为“营业外支出”记账。银行方面解释说,这样做的原因是“睡眠账户”占用了大量网络资源,每天要计息生息,被记入“营业外收入”后,就不再占用网络资源。

从法律法规上说,“无主存款”属于无主财产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此外,《民事诉讼法》第175条也明确规定,认定财产无主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既然法律明确规定“无主存款”归国家和集体,可是多年来为什么银行当成自己的营业外收入呢?对此,一家国有银行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银行不会将之据为己有,就算一时半会找不到继承人,银行也会将这些账户封存起来,等待权利人前去主张权利。假如一段时间之内仍没有人主张权利,由于中国对于无主存款的处置没有明确的规定,银行可能会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向一些慈善机构进行转移。

而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面对“休眠存款”,银行一般不会主动去寻找当事人或利害相关者,因为银行没有这种义务。对此有法学界人士建议,为避免银行不当占有这部分存款,建议制定规定,如果“休眠存款”持续超过一定时间,银行就有责任向法院提请认定为无主财产,并上缴国库。



在国外,银行是如何处置“休眠存款”的呢?

目前,在国外许多银行,对储户存款都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并派专人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客户。如果发出的信息太久没有回复,就会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客户的其他联系方式,如果了解到客户遭遇不测,银行就会主动联系执法部门,处理客户的遗产。比如在美国,当客户在银行开设账户时,银行的客户经理都会告知,如果账户长时间不交易,银行则会把账户转为“睡眠账户”,转为“睡眠账户”后,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仍然没有交易,银行将把账户里的钱划归国有。但是,由于银行会定期给客户邮寄对账单,银行的“睡眠账户”并不多见。在美国,政府还会通过加强监管,强迫各银行严格规范审计程序,直接导致银行将更多不明来源的资金上缴给政府。

国际上最著名的“无主存款”,当属二战时期犹太人放在瑞士银行里的钱。二战前后,有不少犹太人秘密地把自己的金银珠宝和现金存入瑞士银行,因为瑞士的《银行保密法》能很好地隐蔽受纳粹迫害的犹太储户的身份。然而,许多存款人被纳粹杀害后,账户遂成“休眠存款”。

  二战后,遇难者亲属试图追回存款,可瑞士银行却以不得透露存款人信息为由,拒绝受理。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之下,瑞士银行在1997年公布了部分账户所有者名单,组成国际委员会审理归还存款的请求。之后,在瑞士政府协调下,瑞士银行与国际犹太人组织于1998年达成协议,由瑞士银行一次性出资12.5亿美元建立一个基金,用于赔付早已死去的犹太人存款账户户主的亲属和后裔,条件是后者放弃对瑞士银行的司法追究。
相关内容: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程。如公司章程没有限定不能继承,你就可以直接成为股东...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


·遗产分割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遗产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限制,因此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并不一定取得继...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nbs...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1999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 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 儿有困难,我于是便收养了好友的儿子,并对其孩子办了户口。过了8年后,我不想再对其进行抚养,(由于其 不听话)我想把他还给我好...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


·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 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6)其他个人债务。

    应当首先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