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单位里辛勤工作的每一位,一定日盼夜盼涨工资,这是与我们个人

在单位里辛勤工作的每一位,一定日盼夜盼涨工资,这是与我们个人生计紧密相关的事情;政府也会适时公布工资指导线,这是对国民收入的宏观调配政策。于是,我们老百姓会非常关注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本文中,的编辑将以宁夏工资指导线为例,为您说明该指标的相关情况。
一、定义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工资指导线可以采用工资增长相对数(即工资增长率)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工资增长绝对数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对数与绝对数相结合的办法。截至2015年8月16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均无上调,涨幅持平或下降。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二、2016-2017年宁夏企业工资指导线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根据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布了201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其中,2016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不设上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企业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通知要求按照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建立正常的年度工资增长机制。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可不设上线。但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不能超过当年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的基准线。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已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参照工资指导线进行平等协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作用。
本文以宁夏工资指导线为例,对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总是在引导企业为员工增长工资待遇,但需要说明的是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所以大部分普通劳动者也只能“望工资线兴叹”了。如您对相关概念还有疑问,可以登录网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工地开工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


·合同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没签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投诉
    没签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按照相关规...


·解聘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作为一家企业,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会遇到需要解聘员工的情况,有可能是企业需要重组,有可能是员工不适合本企业,又或者是其他某种原因。不顾那是什么原因,我们都需要知道,只要发生解聘,就必须有解聘赔偿。今天,我们就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解聘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 新劳动法解聘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实践中人防工程可以建设在地下停车场、地下台球厅、地下商场,但并不是每个地下建筑物都能够建设人防工程,有一些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物还需要建设审批。为了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请您阅读。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一、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实施范围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地区新建(含改建、扩...


·劳动合同无限期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限期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如劳动合同无限期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按照劳动合同法46条和87条的规定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也就是21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什么情况下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流程怎么进行
    根据我国规定,单位必须每个月至少发一次工资给职工,而工资的支付除了涉及到具体的数额外,还有一定的支付流程。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肯定都不清楚工资支付流程怎么进行。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资支付流程怎么进行 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讲,企业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终落实于工资的支付环节,因此有必要首先对工资支付的流程予以梳理。 (1)确定工资支付的项目及工资总额; 根据企业的薪酬制度或与...


·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按规定可以做工伤认定,并且一般由公司申请。但是,有些员工在试用期受伤,因为是试用期,有些人会将其与转正期间区分开,认为试用期间不能做工伤认定。 首先,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 2、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所以,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时具备以上的...


·工伤对我们的伤害不单单是一段时间内不能工作
    工伤对我们的伤害不单单是一段时间内不能工作,无法正常生活。也可能造成我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能力受到一定的影响,由于在受到工伤后我们处于治疗和恢复身体期间,无暇顾及今后的赔偿问题。那我们下面就为你详细介绍工伤待遇未经仲裁鉴定工伤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希望你再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 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


·合同岗位不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针对劳动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签订合同,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等等。但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对工作岗位进行明确的说明,这样的合同事实上是无效的,这就给双方的劳动关系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那合同岗位不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岗位不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因违 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 纪。三、因刑事犯罪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为数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制度,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补偿,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对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如果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相关问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