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农民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可以讨回自己的薪水呢?农民工打工的时候,要学会保留用人单位给你发放的有关薪酬方面的资料信息。以下为网站我们为您作详细的讲解。
一、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讨薪的取证方法
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最好能写一个书面字据。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如果包工头连这个也不愿意写的话,为了确保以后不会白给包工头干活,劳动者最好带一个小录音机放在裤兜里,将你和包工头说的话都录下来,然后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将来这就可以作为口头约定的证明。
务工期间,农民工除了要让包工头打字条以外,最好能保存上级用人单位给你发的有关凭证: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等。“平时要养成好习惯,每天在哪个工地干活、干的什么活、多长时间、怎么算工钱等都记录下来。除此之外,还可以找工友作证,当初你们和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是怎么约定的、现在被拖欠了多少工资等事情工友最熟悉,让他们为你作证也是好办法。收集到人证、物证(录音)相关证据,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法庭起诉包工头(用人单位)。
二、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维权渠道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整理关于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的问题,希望对您今后遇到有关的问题会有所帮助。我们认为在处理该类无合同工资纠纷问题要关注两方面:1、要清楚知晓有关的劳动法对于欠薪的有关法律规定;2、要树立依照法律进行维权的解决纠纷的观念。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相关内容:

·员工如何请病假
    我国的工人占大多数,身为员工在现实生活中难免因为患病而需要向公司请假,那么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员工要如何请病假,才能使自己的工资受到的影响最小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如何请病假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是可以享受病假的,在请病假期间劳动者可以享受工资,而且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但是关于如何请病假这个问题会根据所在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大概需...


·监外执行怎样才能去外地工作?
    监外执行怎样才能去外地工作?需要申请并获得司法部门的同意后才可以去外地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


·劳动合同改签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改签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改签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格式,只需要对改签的相关情况说明清楚即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改签劳动合同是合法,不存在赔偿的情况。若是在改签合同时,员工拒绝了,要求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且公司也是这样做的,在此情况下不存在可要求补偿的基础;但如果公司因为员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而对员工调岗降薪的,员工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因员工拒签...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起诉可不可以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起诉可不可以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工伤待遇争议起诉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起诉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工伤职工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可由其法定代...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


·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有什么内容?
    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有什么内容? 我们都知道对于对于现在的公司和企业如果违反了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的时候就会有行政处罚。对于公司和企业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工商局来进行公告的。有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将文件送达,这个时候就需要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了,那么相关内容都有什么呢?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告送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


·一、没办离职手续多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没办离职手续多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离开,不仅会损害自身的现有利益,还会对未来找工作有影响。一方面,在进公司时,与现在的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和工作交接...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中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中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一、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