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人员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员工挪用公款是挪用资金罪 ...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1、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的话,可起诉的方式离婚。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开庭审理。起诉离婚只要有原告身份证和结婚证就,法院就可以立案了。2、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地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一、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由此可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包...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规定对于逾期不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形,需要按照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的规定,支付一定的罚款金额,对于拒不缴纳的情形,相关民事主体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一、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确定...
·离婚时如何处理债务的清偿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
·遇到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最容易出现的纠纷就是欠债不还。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债权人来讲,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因而需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应对,争取可以要回欠债。那现实中,要是遇到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呢?可能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质押物是银行存款储蓄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银行有要求;二是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如贷款有财政补贴等。那么,该如何进行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及他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设置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作为质物的动产或权利必...
·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法定撤销权是对债权人法益被侵害的一种保护,那么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债权人法益受到侵害,就可以任意行使撤销权来救济自己的权利呢,其实法定撤销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权的客体是债务人损害行为,这种损害行为即可为债人的单独行为:如赠予行为,也可为合...
·在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连带责任人牵涉的人数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在进行仲裁和管辖时就比较苦难,那么,在法律上,在进行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有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或者说政策呢?下面,我们就带领读者深入这个问题,解决这个疑惑,从而对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所帮助。目前,随着民事生活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法律文书涉及连带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共同侵权人之间的连带责任、车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连带责任、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连带责任...
·最高院解释夫妻婚内债务是怎样的 最高院解释夫妻婚内债务是怎样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上述规定还有一个例外情况,...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