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本来是为了住,但是有时候,买完房后发现房子并不如意,于是想退房。购房者要求退房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不是所有人能退掉房子。那么,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从法律角度来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要解除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退房的理由就等于是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合同的约定,第二类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哪些情况下可以退商品房之一:第一类解除合同的理由,常见的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将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适用解除合同这一条款。但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会在条款中附加一个时间期限内,即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行使视为放弃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果可能的话,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其他的解除合同的事由,比如一些不构成根本违约的事由,再如达不到购房者的特殊要求等等,还有就是出现一些不确定的情形出现。
哪些情况下可以退商品房之二:如果符合下述法律规定,那么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6: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7: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8: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9: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0: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
1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12: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1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6:商品房销售后,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1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没有人买房子是为了退的,一般都是因为买到的商品房与预想的不一样,才会要求退房。因此,购房者最好在购房合同中把与房子有关的问题都规定清楚,并且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做到,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当然,开发商也不是吃素的,在合同没有做出相应约定的情况下,购房者必须从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条里寻找退房的机会。



相关内容:

·一、开发商延期办房产证怎么处理?
    一、开发商延期办房产证怎么处理?1、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需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要求开放商承担逾期办证责任的,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原则:如果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开发商可以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不能以其他理由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2、在诉讼期间,如果开发商依然没有把房产证给购房者的,法院会给开发商一个合理的期限,开发商必须在这个期限内把房产证交给购房者。其中违约的支付...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因此,在计算时可以请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必要时,可以请求律师帮忙。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离...


·房租合同3天内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吗?
    房租合同3天内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吗 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民法典: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赔偿 ...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一、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房价将得到遏制。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有房产证没有他项权证可以吗?没房产证可以办理他项权证吗?这些问题是我们老百姓买房子面临的比较大的问题,而且往往也是容易疏忽,往往很多...


·不能获得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由于房屋的价格比较高,很多需要买房的人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这些人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付房款。不过,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购房者不能获得贷款是否可以退房?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获得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是否能退房,需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能贷款。 (一)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在民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限内,原房主将租的房子出售后,新房主理应继承遵守承租人与原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不能单方提高租金。一旦新房东擅自涨房租,租户与房东如果协商...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一、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村房子贷款人农村房屋作为抵押,到房产部门处办理房子评估、登记、受押以及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连同农村房子贷款人拥有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房产证一起作为贷款抵押物...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的,主张终止不到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系违约方,要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强制解除合同的赔偿损失1、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的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国法...


·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否属于诈骗
    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否属于诈骗?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


·房贷晚了一天算逾期吗
    房贷晚了一天算逾期吗其实房贷只能按时还,就算是晚一天还也算逾期。房贷如果是没有按时还是会上征信,所以对于房贷的还款时间一定要注意。房贷晚一天算逾期,但是不会上征信,在每一笔贷款或者每一张信用卡发放之后,各商业银行每个月都要按照央行规定的格式,把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提交给征信系统,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二、房贷逾期怎么办1、延长贷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