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发行企业债券是形成企业直接融资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而且证券作为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喜欢。那么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呢?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4、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6、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二、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以及审批程序介绍

(一)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5、地方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等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二)主管部门及审批程序

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料,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证监会和人行发出会签批文;证监会和人行进行会签,其中人行会签的重点是发行品种和利率;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没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

(三)发行程序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发行主体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以上便是对问题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的简单介绍,由于债券投资行业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倾向于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融资。这也是因为货币政策的宽松引起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债券投资还是需要谨慎一点的,毕竟高收益带来的是高风险。


相关内容:

·离婚后公司债务怎么办?
    (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


·抵押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抵押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抵押贷款申请流程 1、签订购房协议。借款人和已与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协议; 2、提出贷款申请 3、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经内部三级审批后,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及其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4、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 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借款人交纳有关费用后,与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6、办理公证、抵押和保...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理提到贷款,想必您都不陌生,一般来说,您在向银行进行贷款的时候,肯定要有一个东西作为抵押,银行才会对自己进行放贷。现如今除了用其他不动产进行抵押以外,又新推出一个存单进行抵押的政策,相信很多股民对于存单质押贷款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一、存单质押贷款概念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但是,在诉讼中是有法律成本的,一是当事人的成本,起诉须承担诉讼费的基本起步费用,当事人须考虑是否得不偿失;二是司法成本,即法律...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支,否则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要是此时还将自己配有的枪支出租、出借的话,同样也是会构成犯罪。那此时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一、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成立借贷关系。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也是可以起诉的。 对于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


·珠海社会抚养费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虽说我国的二胎政策已经在各地区得到全面推广,鼓励符合政策的夫妻诞下二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育龄夫妻可以超计划生育。如果不按照生育政策生育或超计划生育,这些人员需要按照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您所说的“超生罚款”。那么珠海社会抚养费罚款标准是怎样的呢?具体的规定如下所示。 《珠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


·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这事儿可难倒了债权人。在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的话,则首先就要搞清楚此时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才行。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


·法律规定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久
    当您拿着借条去诉讼讨债时,您要注意的问题之一,就是借条的时效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借条的最长时效究竟有多久呢?这是对于有借条的情况而言的。可实践中,还有不少借款没写借条的情况。那在没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应该怎么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久 借条的最长时效也就是最长诉讼时效,其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一、假离婚逃避银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逃避银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针对债务人的上这种逃避废债方式,银行完全可以将债务人及其原配偶一同起诉,而其原配偶只有证明在借款时银行与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该笔借款为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证明银行在借款时明知债务人与其配偶明确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才能以该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而免除偿还责任。债务人与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从事家庭经营及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债券总额是该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总金额数。债券总额 要根据公司的净资产额、生产发展需要、累计债券总额、最近3年平均的可分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